搜索2022结果共计47471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教育部、河南省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6日0:00—4月7日8:00。
07-19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河南中医药大学考点(代码:4137)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一、网上确认时间提交材料、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1月1日8:30—2022年11月3日下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3号)要求,为做好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复试原则采用综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上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湖北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共293人),公示期4月5日-4月19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联
07-19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
07-19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26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以及我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经报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及有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上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湖北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第二批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一)予以公示(共7人),补录10人,公示期4月18日-4月28日,接受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上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湖北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第一批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四)予以公示(共86人),公示期4月13日-4月25日,接受广大考生和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上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湖北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第一批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一)予以公示(共45人),公示期4月11日-4月23日,接受广大考生和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上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湖北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第三批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共1人),公示期4月21日-5月6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上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湖北省招办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第一批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三)予以公示(共17人),公示期4月13日-4月25日,接受广大考生和
07-19华中科技大学考点(4202)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如期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涉考人员的健康,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已发布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
07-18附件:附件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docx附件1:2023年吉首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说明.doc学校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
06-26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济宁医学院202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现将调剂事宜公告如下:一、基本要求1.参加我校各专业调剂,其成绩必须达
06-25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8日。对拟录取人员如有异议,可在
06-21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1日。对拟录取人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06-21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的情况,制定本
06-21为进一步促进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
06-19江大研〔2023〕10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
06-19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研考组考防疫要求,现将我省考试防疫要求公告如下:一、考前健康管理1.从即日起,考生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每日
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