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教育部结果共计3251条: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国家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
04-1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选拔,我校招生院(系)组织复试,学校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现将我校2020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不含推免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8日至6月19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
04-1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选拔,我校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学校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现将我校2022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不含推免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
04-1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选拔,我校招生院(系)组织复试,学校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现将我校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不含推免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招生
04-1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各学院选拔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2022年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名单见附件)。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
04-1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复
04-1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04-19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和各学院、学科招生计划,现对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说明如下:
04-19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和安全,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开始时间定为3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等详见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细则和复试通知(待二级招生单位后续发布)。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
04-1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
04-19上海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公告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
04-18上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04-18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04-18为做好2021年“推免生”(全称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
04-18各位考生: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一、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及复试比例根据我校考生生源情况及2020
04-18河北中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公告及中药学专业(1008、1056)调剂通知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
04-17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启动2020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报名条件1
04-17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河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冀招委办〔2022〕14号)以及
04-17请已被拟录取的考生(包括已经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在附件中下载体格检查表,考生需自行在当地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2022年7月14日前将:体检检查表(附体检结果)原件以及政审表原件(右上角空白处填写学号)寄送至二级学院(复试组织单位)或者附院(复试组织单位),我校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规定者无法入学。 请同学们注意,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务必通过邮政EMS邮寄(校
04-17天津中医药大学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第一批次)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办法。1.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不接受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接受调剂。接受调剂的专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