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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管理1.
07-20(点击学院名称打开链接)建筑与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与装备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工程与商学院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临床医学院园林与生态工程学院生命科学
07-20各二级单位、全体硕士生导师、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研究生与导师网上双向选择工作即将开展,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有本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按时按要求完成双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双选
07-20各位考生:硕士复试专业课笔试将于3月31日(周五)晚上19:30-20:30,请考生密切关注官网通知并提前做好安排,现对笔试考场安排及部分注意事项进行提醒:一、考试流程→学校南门入校(核验准考证、身份证)。→1-17考场东教学楼(国旗广场东
07-20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新生: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于近日通过邮政EMS全部寄出,请同学们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接收,邮寄单号见附件。附件:2023级统招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EMS邮寄单号.xls
07-20一、二批次调剂报名时间我校第二批调剂志愿系统对外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22:00—4月17日12:00(14小时)。二批次调剂空缺专业名额详见附件一,表中缺额计划数仅供参考,后期我校可能会根据各学科生源情况再进行调整。二、二批次调剂
07-19一、一批次调剂报名时间我校第一批调剂志愿系统对外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6日22:00—4月7日12:00(14小时)。一批次调剂空缺专业名额详见附件一,表中缺额计划数仅供参考,后期我校可能会根据各学科生源情况再进行调整。二、一批次调剂复试
07-19各位参与二批次调剂的考生:我校依据《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原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
07-19各位参与一批次调剂的考生:我校依据《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原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
07-19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2
07-1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教育部、河南省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6日0:00—4月7日8:00。
07-19各位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工作事宜通知如下:1.适用考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需要调档;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后不需要调档。2.下载打印调
07-19各位考生:我校2023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发放对象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二、发放时间我办将按照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已更改的按更改后的地址)于7月4日以EM
07-19各位考生:我校定于2023年2月22日10:00起开放查询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考试成绩已经过严格核对,若个别考生对考试成绩确存异议,请在规定时间提交
07-19各位考生: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展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复试通知。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交佐证材料:考生以“准考证号+姓名+加分类型”为邮件主题,附上加分佐证pdf材料,于3月25日前发送至hzyyjsyzb@163.com。因
07-1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攻读博士学位推荐工作安排如下:一、计划安排2023年学校计划推荐人数10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专业领域)项下专业均可接受推荐生。推荐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二、申请基本条件
07-19各院部复试通知.xls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相关方案如下:一、调剂原则
07-19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3号)要求,为做好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复试原则采用综
07-19各位考生: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严格落实复试工作要求,遵循错时错峰工作原则,前期已由各学院(学科)通过钉钉群、电话等方式通知一志愿复试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具体安排,请考生参照各学院通知执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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