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2021年执业药师法规考试考题(考生回忆版)及答案-配伍选择(8)。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将在11月份举行,但是报名时间还没有公布,各位考生也不要过于放松,要抓紧每一分钟来备考。对于备考复习最好的方法就是多刷题,下面昭昭医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执业药师法规考试考题(考生回忆版)及答案-配伍选择(8)。
2021年法规考题(考生回忆版)及解析
二、配伍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每组若干题。备选项可重复选用,也可不选用。每组题均对应同一组备选答案,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2021-69~71】
A.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B.混淆行为
C.诋毁商誉行为
D.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69.甲药品经营企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属于
70.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采取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做虚假承诺,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系国内知名医疗器械品牌的行为属于
71.丙化妆品生产企业夸大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和销售状况,美化用户评价,虚构曾获荣誉的行为属于
【答案】C、B、D
【解析】本题考查反不正当竞争。
诋毁商誉行为: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甲药品经营企业的行为属于诋毁商誉行为。混淆行为: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釆取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服务做虚假表示、说明或者承诺,或者不当利用不同类别的商业标识制造市场混淆,使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为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系国内知名医疗器械品牌属于混淆行为;虚假商业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丙化妆品生产企业夸大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和销售状况,美化用户评价,虚构曾获荣誉的行为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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