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及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原则
生源调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考生自愿的原则。
二、生源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国家复试 A类线)。
2、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学历、学位、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具体见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各专业: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至有缺额的学术型专业,但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至有缺额的专业学位专业(含同一学科内部);对于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专业学位考生,如申请调剂专业学位,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详见招生简章说明);一志愿报考非临床(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临床(口腔)医学,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不能互调。
5、未经网上公示的缺额,一律不得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非全日制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其他与全日制考生各项调剂要求一致。
6、在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以及退出规培三年内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得调剂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不得报考、不得调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有变动,以最新上级文件为准)。
7、已进入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如不符合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上规定的复试专业的报考要求(如英语、学历、学位、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具体见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特别要注意备注栏目的要求),须申请调剂其他专业,否则不予进入复试、录取。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调剂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一旦填报志愿确定后,志愿锁定36小时不能修改。如遇网络堵塞问题,学校将研究处理。
2. 申请调剂考生只能填写我校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即只能填写一个我校志愿,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3. 对申请同一培养单位、同一专业内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调剂该专业考生(剔除不合格考生,包括填报多志愿考生,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等)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时综合考虑,按照调剂比例确定调剂成功考生名单。如遇考生不按要求确认或调剂成功后放弃,将视情况补充调剂考生。
4.我校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有缺额的专业(达线人数<计划数)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按照1:2的比例差额调剂复试,其中基础医学院(按1:2)、生命科学学院(按1:3)、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按1:3)、公共卫生学院(按1:2)、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按1:2)、临床药理研究所(按1:2)、药学院(按1:3)、马克思主义学院(按1:2)、安徽省精神医学中心(按1:2)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自行设置。
5.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工作流程
序号 | 内容 |
1 | 研招网公布各专业缺额,考生线上填写志愿 |
2 | 研究生学院在研招网下载考生最终志愿,对申请调剂志愿考生(剔除无效报名)进行审查和筛选,给调剂成功考生发复试通知(自设比例的培养单位自行审查筛选)。 |
3 | 调剂考生自行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确认“同意参加复试”,不按要求确认视为放弃 |
4 | 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
5 | 通过调剂系统给拟录取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
6 | 拟录取考生自行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 |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
接受符合政策的校内外考生调剂,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联系研究生学院招生办,按要求提交调剂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学院招生办的方式开展(与其他统考考生分开进行,接收专业请咨询研招办0551-65161051)。
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策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