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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中医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2021版).pdf
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医药科学研究是中国中医科学院的中心任务。建院65年来,中国中医科学院在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古籍挖掘整理保护、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药新药研发、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等多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屠呦呦终身研究员由于在青蒿素发现及其应用于疟疾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先后于2011年获得美国拉斯克临床医学奖,2015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华伦·阿尔波特奖,2015年获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成为在中国大陆开展科学研究并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第一位中国科学院家,中国科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大奖,也是中国医学界、中医药成果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奖项。继诺奖之后,屠呦呦又获得2016年国家最高科技奖。截止2018年底,我院共获得各级科技奖励70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58项(第一完成单位),全国十大科技成就及全国科技大会奖18项,省部级及社会力量奖600余项。
我院科研实力在中医药领域中首屈一指,拥有道地药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中医心血管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等平台,和4家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三级甲等中医院)。行业内的中文期刊如《中医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中国中药杂志》等均为我院所属。
我院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所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授予权,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的资质。我院拥有7名两院院士,7名国医大师,4名全国名中医,19名岐黄学者,1000多名高级专家和研究员,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
我院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于中医药科研和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以服务社会需求和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不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中医学或中药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为该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规模
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9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30名,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0名,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5、报考专业学位资格要求:
(1)报考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7**)必须为统招五年一贯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须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及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要求(已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均不能申报);复试须参加临床专业技能考核,入学后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毕业后授予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报考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6)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6、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以上(含425分),在境外(英语为主要语言国家)获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二)推荐免试
接收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学位)。考生应取得毕业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具体办法参见《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五、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以上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终公布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公布。
六、综合考试类别
(一)全国统考科目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类):300分;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类):3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自命题):300分。
(二)自主命题科目(相考试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另行公布)
698中医综合:300分;
699西医综合:300分;
701中药综合:300分;
702药学综合:300分;
703中医药信息学:150分;
704中医基础理论:150分;
801中医药文献检索:150分。
七、入学考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寄发《准考证》。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复试时间:初试成绩请于2021年3月初在中国研招网查询。复试信息将于2021年4月初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八、复试
(一)我院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院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1年3月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考生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我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须本人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录取的考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据相应规定,应于当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可保留入学资格。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2021年入学的研究生继续实行收费制度,并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金等。
十一、联系方式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84502
联系部门: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大白楼716室(邮政编码:100700)
电话:010-64089480,64089478
传真:010-84034357
网站:http://yjstcm.ac.cn/或http://www.catcm.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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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