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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开展2022年第二批硕士生导师遴选与2023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来源:昭昭医考

各分委员会办公室、二级培养单位:

现开展硕士生导师遴选与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博士、硕士),所有拟参加2023年招生的导师均需参与本次遴选或年审,聘任与招生标准见《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规定》(附件1)。

一、工作说明

(一)导师遴选

1.遴选对象:拟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者。

2.遴选说明:

1)实行分类聘任,按招生类别分别申请相应硕导资格;已经聘任的专业硕导如达到学术学位条件,须参加学术硕导遴选,反之亦然(2020年及以前聘任的硕导直接参加年审)。

2)学术、专业硕导的遴选申请原则上限制在同一招生院系、专业及科室。

3)遴选申请应由人事所在教研室、学院进行审核,并上报至申报学科对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

(二)导师年审

1.年审对象:拟申请2023年招生的导师(不含实践导师)。

2.年审说明:按所需招生类别(学术博士、专业博士、学术硕士、非临床类专业硕士、临床类专业硕士)逐条申报。

二、要求与程序

(一)提交材料要求

1.近五年学术论文:2017年7月1日以后。

2.当前在研课题(不含延期)。

3.科研论文须有检索证明和论文原文(申请人名字标黄),影响因子检索证明须为期刊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未发布的以最新年份为准。

4.可支配结余科研经费(不含校内匹配经费)证明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二)遴选程序

所有流程均需登陆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操作,院系为“研究生行政管理”权限,科室为“教研室”权限,分委员会为“分委员会办公室”权限,选择批次:2022年硕导遴选第二批。

1.个人申请(7月31日前)

填写教师基本信息、导师业绩支撑材料,申请相应导师类别(访问及使用详见附件2)。

2.科室、院系审核(8月7日前)

科室规模较小的院系,院系可以跨过科室直接审核(附件3)。

(1)论文审核:逐条审核导师支撑业绩真实性。

(2)课题审核:逐条审核导师支撑业绩真实性。

(3)遴选审核:审核各导师类别的遴选资格。

3.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8月14日前)

分委会遴选审核:审核各导师类别的遴选资格。

4.研究生院审核(8月21日前)

研究生院整理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人员。

5.其他说明:

1)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针对此次遴选进行审议并提交会议决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须以学院(/单位)为单位出具违纪违规、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的相关说明(单位函头纸),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三)年审程序

所有流程均需登陆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操作,院系为“研究生行政管理”权限,科室为“教研室”权限,分委员会为“分委员会办公室”权限,选择批次:2023招生资格。

1.本人申请(7月31日前)

(1)“个人管理”模块:维护教师基本信息、导师基本信息。注意:必填项全部填写方可保存。

(2)“导师遴选与年审” 模块:填报及补充“导师业绩支撑材料”,选择“导师年审申报”,进行相应类别的招生申请。

2.科室、院系审核(8月7日前)

科室规模小的院系,院系可以跨过科室直接审核(附件3)。

(1)论文审核:逐条审核导师支撑业绩真实性。

(2)课题审核:逐条审核导师支撑业绩真实性。

(3)年审审核:审核各导师类别年度招生资格。

3.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8月14日前)

分委会审核:审核各导师类别年度招生资格。

4.研究生院审核(8月21日前)

审核通过的人员将具有2023年相应类别的招生资格。

(三)导师跨招

1.要求:对于有交叉学科背景确需跨专业招生的导师,于每年年审时提交跨招申请,保证所跨学科带头人知情,跨招资格必须经由本人单位及所申请跨招单位同时批准。

2.程序:在“导师跨招”模块提出申请并提交业绩,经申请人所在院系科室审核,招生资格由所跨专业的科室、院系和分委员会完成。

申请人所在科室、院系于8月7日前完成业绩审核,招生科室、院系、分委员会于8月14日前完成跨招申请审核(选择批次:2023年导师跨招)。

三、其他

1.论文同等贡献作者业绩计算参照《中国医科大学“双”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版)》(附件4)。

2.导师支撑业绩若填报错误,如影响因子、折算后影响因子、是否同等贡献作者及排名等,院系管理人员可以直接修改后审核通过;也可驳回由申请人重新填写。

3.三年内引进人才等不参加业绩考核的招生导师,如业绩未达系统设定要求须通过系统内白名单审批。

4.导师基本信息涉及各类数据的采集上报,请即时维护更新,离退休人员应及时修改导师状态。

5.请严格遵守工作时程,逾期将影响2023年度招生目录设置。

6.未尽事宜由校学位办进行解释。

联系邮箱:xwb@cmu.edu.cn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规定(2020年)

附件2:关于使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进行导师遴选与年审的使用说明-教师、导师版

附件3:研究生管理新系统院系科室管理人员审核使用说明

附件4:同等贡献作者论文赋值计算说明(节选自中国医科大学“双”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25日

附件2:关于使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进行导师遴选与年审的使用说明-教师、导师版.doc

附件3:研究生管理新系统院系科室管理人员审核使用说明.docx

附件4:同等贡献作者论文赋值计算说明.pdf

附件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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