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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来源:昭昭医考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自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学位申请年限内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均不再要求发表期刊文章,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将以学位论文为主,论文审查严格按照《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医大学位发〔2021〕13号)执行,以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

结合以上情况,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要求

1.申请学位论文审查人员范围

(1)2019级及以前入学的统招在学研究生。

(2)2020级临床医学硕博连读实验班(100期)在学博士研究生。

(3)2020级及以前入学的同等学力硕士人员。

(4)2019级及以前入学的同等学力博士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需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后才能进入论文审查等一系列流程,如国家统考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进入论文审查及后续环节。

二次评阅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已毕业申请学位人员论文评阅(包括首次评阅、二次评阅)费用均由学生自行承担。

2.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审查包括查重、初审及评阅,要求必须同时通过学位论文查重、初审及培养终审的人员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上述均通过者可以申请答辩。

(1)论文审查要求: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办法(医大学位发〔2021〕13号)》执行,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论文审查过程包括校内论文初审,论文评阅过程修改为:论文评阅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初审和查重环节,学位论文初审实施细则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论文查重结果要求去除本人已发表学术成果后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20%。首次查重不通过的学位论文,允许修改后重新查重一次。论文初审和查重通过后,每篇学位论文分别送审3名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评审专家。博士及学术学位硕士论文采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外审平台,以“双盲”形式进行评阅。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参照教育部评阅原则,采用校内平台,以“双盲”形式进行评阅。

(2)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补充要求:

答辩申请人需提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学生端—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模块—右上角“word打印评审意见汇总”)。

答辩程序须增加论文评阅意见宣读环节,由答辩人或答辩秘书进行宣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全部内容,答辩专家在充分考虑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修改情况的基础上完成提问和讨论,作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进一步审查。

答辩完成后申请人仍然可以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但要求系统提交的终版论文须有本人和导师签字,且提交后不允许修改。系统提交的终版电子版论文要求与存档的纸质版论文一致。

3.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人员,可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位申请。

(2)已经毕业的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跨年度申请学位,学位论文需要重新经过查重、评阅,通过后可申请学位。论文评阅的评阅费用由学生或导师自行承担。

(3)自2022年起,对已达到学位申请年限仍未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校将启动分流提醒程序,该类学生若自愿放弃相应学科硕士学位申请资格需签署承诺书。

二、2022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流程

2022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流程如下,请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制定具体要求,请申请人依据各院系具体安排完成各流程。

1.论文审查资格

(1)申请人于3月1日前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提交申请。

(2)各院系于3月3日在在管理平台“初审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审核”前完成审核。

2.查重和初审

(1)申请人于3月3日前在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2)各院系于3月14日前组织完成查重和初审,在管理平台“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结果登记”登记初审结果。

(3)各分委员会在“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审核”完成审批。

3.评阅

(1)申请人上述流程通过后自动进入评阅阶段。

(2)各院系于5月20日前组织完成评阅(5月1日前完成外审平台上传:包括增评)。

4.答辩申请

(1)申请人于答辩前一周在系统提交申请。

(2)各院系于申请提交3日内完成审核。

5.答辩

(1)各院系于5月22日前组织完成答辩,5月24日前完成答辩结果审核。

(2)学位办5月25日打印各院系系统录入结果存档。

6.学位申请

(1)申请人于5月25日前在系统提交申请。5月25日-5月31日完成授予数据核对。

(2)各院系于6月1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分委会讨论。

(3)各分委会于6月5日前完成讨论并在系统录入结果,同时上交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的报告(博士、硕士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4)学位办6月10日10:00打印各分委会系统录入结果,6月中旬组织召开学位会。

(5)申请人于6月18日前在系统完成终版论文提交及组卷材料上交。

7.组卷

各院系于7月8日前完成组卷。

8.学位证书领取

(1)学位证书由学位办统一制作,制作完成后下发至各学院。

(2)申请人按照各学院后续通知安排,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

(3)各院系在证书下发一个月内返回学位证书领取登记表。

9.学位授予信息备案

(1)学位办依据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的相关信息统一上报国家平台备案。

(2)申请人可在3个月后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查询学位授予信息。

三、关于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的单独提示

1.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9)》 制作。

2.论文封面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不能空项。

3.“密级”一栏只能有四种写法:

公开、限制★6个月、限制★1年、限制★2年

※填写上述后三种的必须为已经履行不宜公开申请手续的,限制时间按照申请上的时间填写。未在履行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审批程序的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授权页必须选择“公开”。

4.论文侧面要有书脊。

四、其他

1.论文评阅阶段仅提供一次论文提交的机会,三位专家中如果有一位评议结果不合格,原学位论文将直接重新送审,不再给予修改机会。

2.请注意系统提交的查重论文一定是完善完整的正式论文,否则,后果自负。

3.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要求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校内网)—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学位授予”中查看。

4.学位申请人员如对以上通知内容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向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咨询,院系集中反映的问题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5.关于论文评阅缴费及存档材料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后续通知。

6. 请各院系和申请人严格按照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时程安排执行,尽早完成各项工作,如未能按期完成答辩或学位申请,则本批次不予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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