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原则。即:入学时可迁户口到学校或选择不迁户口到校。省外户口迁移证迁学校地址填写: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二、现川贵渝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实行,四川、贵州、重庆市新生需迁移户口的,提供本人家庭户口页所有资料,录取通知书,落户申请书,能说明与父母关系及父母信息:如出生证或户口页或其他证明等材料。(除申请书及其他证明外,所有资料请准备一份复印件)
三、其他省外新生落户材料交: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能说明与父母关系及父母信息:如出生证或户口页或其他证明等材料。
四、新生按照入学报到时间,研究生统一交到校本部二食堂四楼保卫处户口管理老师处;核查户口手续无误地址准确的学生,现场办理老师出具上户时间、办理地点通知单,到时带上旧身份证到渝中区石油路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新身份证。
五、新生户口迁移一般集中在报到当年内办理,其余在校读书期间需要迁来的,如5+3的学生因第一年在外省读书,第二年回校本部仍可以通过保卫处户籍管理老师协助到派出所办理。
六、极个别新生报到时因故错过交证,过后请到学校(校本部)保卫处户籍办公室(二食堂四楼)登记交办户口材料。
1.户口迁移证或户口页、录取通知书、父母血亲关系证明材料、申请书必须是原件;己经结婚学生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
2.外省市户口页及其他家庭成员页、录取通知书、结婚证在落户扫描后要归还本人。
3.在校读书期间己迁户口到校学生,升学本校硕、博报到时带上常住人口登记表和父母血亲关系证明材料一起办理信息补录。
以上事项如有疑虑,请向保卫处咨询。咨询电话:(023)68486215(9月1日后)。
重庆医科大学保卫处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