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委、考试院和学校的要求,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免研究生及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和接收质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
二、接收专业及导师
详见重医研招网“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和直博生导师一览表”(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347.htm)
三、工作内容、流程及具体要求
(一)推免生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二)直博生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如有补充事项请及时查看学校及我院官方网站有关通知(http://www.hospital-cqmu.com/gzb/yxjy/yjsjy.htm)。
四、面试前准备工作
(一)考生准备工作
1.面试材料要求
(1)推免生: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 位(推免)”。
①《重庆医科大学 2024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②身份证(双面);
③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④《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⑦获得“推免”资格相关证明(可提供官网公示截图,后期完善)
⑧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2)直博生: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 4 位(直博)”。
①《重庆医科大学 2024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②身份证(双面);
③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④《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大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⑦英语成绩证明(CET-6 或 TOEFL 或雅思成绩单)
⑧获得“推免”资格相关证明(可提供官网公示截图,后期完善)
⑨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竞赛获奖证书等)。
2.提交方式
(1)登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操作说明》),否则我院无法获取考生信息。
(2)上传面试材料至我院邮箱2996643699@qq.com。
注意:两种报名方式缺一不可,报名信息不可重复提交,若重复提交以第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3.材料审核
(1)推免生:我院审核每位考生材料,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请各考生及时追踪结果。
(2)直博生:我院审核申请直博生的本科成绩排位和英语水平是否符合直博生条件。导师对申请我院的直博生进行考核,并提交推荐意见。申请人最多可填写3个志愿,3个志愿分先后次序。我院学术委员会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统一对通过导师考核的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二)面试小组成立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按二级学科(原则上分方向的按方向)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包括专家组和其他工作人员。
1.推免生面试小组:专家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组长为学科负责人,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面试工作,组长及其他专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结合评分标准实行记名评分。
2.直博生面试小组:专家组由研究生导师组成,成员为5名以上(人数为奇数)博士生导师或正高职称人员,组长为博士生导师,被考核人的申请导师须为专家组成员。面试小组组长把握考核进程,负责向考生发出面试指令和面试试题,被面试人申请的导师最多可补充1个提问,其他成员不提问,仅负责评分。
3.面试现场工作人员:面试现场同时配备4名现场工作人员。
以上面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在面试前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处进行严格培训。
五、面试流程
(一)面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我院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
(二)考生上交通讯设备,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达指定会场参加面试;
(四)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面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一)面试成绩
由专家组成员根据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结合评分标准进行线下独立记名打分,取全体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值作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录取名单
1.我院按二级学科(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英语六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到完成招生计划指标为止。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各二级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上公布。
2.通过我院夏令营招生考核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推免生或直博生的营员,可优先录取为我院推免生或直博生。
3.面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的;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按百分制计算),即不合格的;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面试材料,逾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温馨提醒:请考生认真做好时间规划,注意各环节时间节点,随时关注学校研招网及我院官网发布的通知)。
(二)考生当天需提前准备好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查验。
(三)面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专家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八、监督和复议
(一)我院面试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对外公布我院咨询和申诉渠道。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三)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面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重医附一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23-89012445;
重医附一院研究生管理处办公室电话:023-89012704。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直博生招收专业及计划数.xlsx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数.xlsx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23年9月20日
《2024年临床医学考研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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