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祥
副组长:王亚洲、徐波
成员:罗阳、叶治家、徐立新、周舟、许成雄、顾玮、周见至
二、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目录和上线人数实际,2023年我院普通计划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3人(含基础医学专业22人,临床医学专业45人,生物与医药专业26人)。其中,基础医学专业已招收推免生3人,临床医学专业已招收推免生8人。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四、复试流程安排
时间 | 相关安排 | 备注 |
4月1日前 | 通过学院官网公布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 |
4月6日 14:00-17:00 | 现场报到; 缴费(150元/人) |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131号重庆大学C区医学院行政办公楼 |
4月7日 9:00-11:00 | 专业综合笔试 | 100分 |
4月7日 13:00-15:00 15:30-17:30 |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 仅同等学力考生参加 |
4月8日9:0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面试考核 | 专业综合面试考核100分 (含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备注:具体地点安排、分组等信息,请考生及时以实名制加入QQ群:669233439,并对群消息保持密切关注。
五、材料提交
考生应于现场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2.个人简历。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环节,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学术潜力以及英语水平等综合能力。
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专业综合笔试成绩(百分制)×2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80%
七、综合总成绩计算与公示
综合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总分/5×65%+复试成绩×35%
综合总成绩如遇同分,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综合总成绩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med.cqu.edu.cn/xwgg/tzgg.htm)公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说明
1.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面试、复试总成绩,其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通过。
2.体检
考生应在学校拟录取公示后,前往所在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医学院网站动态,并保持手机畅通。
九、监督与复议
考生在复试和成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进行情况反映。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反映问题进行研究后予以及时回复。若考生对回复结果仍存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0131
学院监督电话:023-65100098
重庆大学医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