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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24来源:昭昭医考

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3级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为100名(各学科专业具体人数见http://yz.cqu.edu.cn/sszyml/2023/15.html),直博生人数按学校规定执行。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副组长: 李和平

成 员: 葛毛毛 翁季 谢辉 龙灏 王正 毛华松 陈蔚 覃琳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推免生接收条件

1、品行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成绩优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强的研究意识及工作能力;本科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者须为应届本科生(预计2023年6月毕业),本科专业要求如下:

① 建筑学

② 城乡规划

③ 风景园林

④ 历史学、人类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等(限报建筑学学硕、风景园林学硕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方向)

⑤ 物理学、光源与照明、声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限报建筑学学硕建筑技术科学方向)

⑥ 地理科学类(0705)各专业(限报城乡规划学硕)、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各专业(限报城乡规划学硕)、生态学等(限报城乡规划学硕、风景园林学硕和专硕)

⑦ 交通运输工程(0823)各专业(限报城乡规划学硕)

⑧ 园林、环境设计等(限报风景园林学硕和专硕)

注:本科为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申请者,若申请跨专业攻读(如建筑学申报城乡规划等),需在信息简表中注明是否接受调剂,以便在申报专业名额有限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参与原专业考查。

3、获得我院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23年推免生资格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学业成果(整合为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兆,学院将进行网络公示)

学业成果”是反映考生在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能力、专业水平及其他素养的精选集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根据个人情况,可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类别材料):

a、封面必须用简体中文注明考生姓名、本科高校、院系名称、就读专业、申报专业/方向的准确全称,封面无中文信息者视为无效材料。

b、本科课程设计作业展示(3个代表性课程设计作业,需提供指导教师姓名、主要图纸、模型照片等,若为团队完成,必须注明所有成员姓名,并对本人完成部分进行明确说明;跨专业攻读学术学位考生可提供个人本科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完成情况,形式自定)

c、本科参加竞赛情况(竞赛图纸、竞赛概况、获奖情况、参与人员等)

d、本科发表论文参编书著情况(提供杂志或书著封面、版权页、论文全文或书著参编页面等)

e、科研课题(提供课题任务书封面、团队成员页面、主要研究内容、起止时间及主要成果展示)

f、各类获奖证书扫描

g、其他可以展示自身能力、专业水平及其他素养的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学业成果将以恰当的方式进行网络公示,提交推免复试申请即视为同意公示这部分材料,故该pdf文件内不允许出现任何个人隐私信息,如个人照片、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宿舍地址等内容,以免我院公示材料时造成不必要的信息泄露。若该文件中出现上述隐私内容,引发不良影响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提交时间及具体形式将在QQ群中通知

推免生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学院将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资格。

四、复试形式

1、复试采用“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评)+本科学业成果评价”两部分组成;

2、“综合面试”采用腾讯会议远程面试系统,由面试小组对考生通过该系统在线逐一单独面试完成,考查内容包含个人概况、思想品德、专业素质、语言表达、创新精神、应变能力等。

考生需提前在个人设备上准备好演示文件,演示文件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学习概述、发表论文、科研课题、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攻读硕士研究计划等,考生对上述内容的陈述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对话。

3、“本科学业成果评价”以考生提交的本科学业成果汇编文件(电子版)综合评判。

4、复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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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学业成果×50%+综合面试×5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

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

我院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拟录取:

(1)首先进行直博生拟录取;

(2) 获得我院2022年优秀大学生推免选拔夏令营优秀营员/候补优秀营员(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完善相应报名手续,学院分学科分专业,按夏令营总成绩排名,由向下依次进行招生拟录取,额满为止;

(3)其余考生的拟录取,根据复试总成绩及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

(4)非设计类本科专业申请人仅限报考学术型相应学科方向。

(5)在复试全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或陈述内容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学院有权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及录取资格;通过复试后被查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6)通过推免生复试考核的同学,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或确认的考生,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拟录取。

六、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321,023-65126327,(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23-65120702(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jb2007@vip.163.com。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大学招生相关文件及我院补充通知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附件:

西综知识点思维导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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