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我院计划招收推免硕士生340名;机械工程(080200)120名, 机械工程(专硕085501)70名,车辆工程(专硕085502)60名,智能制造技术(专硕085509)45名,机器人工程(专硕085510)45名,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招生原则
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三、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罗均 陈晓慧
副组长:汤宝平
成 员:董小闵 柏林 褚志刚 李聪波 宋朝省
秘 书:孙跃芳 马黎俊 陈宏英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良,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学生需缴纳复试费,每生150元(在QQ群通知)。
(二)体检安排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内容包含对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考察。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时间:2022.9.25上午8:30开始;分组名单见QQ群通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二)复试考核结果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处予以公示。
八、推免生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实行收费制度。
(一)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 号)执行。
(二)推免奖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重大校发〔2020〕145 号)执行。
(三)困难补贴及助学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
(四)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依照教育部、重庆大学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二)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将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6174、023-6510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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