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航空航天学院2023年计划接收推免生12名、直博生3名。实际推免生(含直博生)的拟录取人数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数据为准。
二、招生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据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三、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航空航天学院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万玲 李卫国
副组长: 姚建尧
成员:刘占芳 程乐 魏榛 陈立明
秘书:张琳
四、申请条件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获得所在学校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五、申请流程
(一)取得了推免资格,有意报考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务必于9月23日23:00前在重庆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syk.cqu.edu.cn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审核通过的同学请在9月24日上午10点前以“实名+申请专业+毕业学校”的命名方式加入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复试QQ群(723740158)。面试时间安排将在QQ群内通知。
(三)凡是获得推免资格,并通过面试的学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http://yz.chsi.cn/tm)申请我院的相关专业。
六、面试及录取工作
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面试评分环节,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小组在“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试工作。
(一)面试
1.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者(含校内自推的推免生、校外推荐到我校的推免生)均须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9月24日下午3点前提交各种材料(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院校开具的推免资格以及成绩排名证明原件扫描件;在校期间,如各类获奖荣誉、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鉴定扫描件等),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2672861459@qq.com(邮件及文件命名: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面试费150元。
3. 我院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面试。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面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面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4. 面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占30%,专业综合占50%,英语听力口语占20%。
面试总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50%+英语*20%
面试着重考察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水平。
(二)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1. 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面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综合专业、英语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入学体检不合格者视为面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经面试考核合格申请者,须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向面试合格申请者发通知,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将本着择优选拔的原则,及时处理,额满为止。
4. 面试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10天。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审查。
七、奖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按照《关于印<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二)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三)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困难补助及助学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
其它事项请参见重庆大学《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本细则由航空航天学院制定,未尽之处,由学院负责解释。
八、申诉渠道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在面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23-65102523 邮箱:1123390265@qq.com
欢迎各位优秀学子到重庆大学航空航天学院学习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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