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大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理大研发〔2017〕10 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药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结合大理大学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人员参与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拟录取工作。同时,分学科分别成 立以指导教师为主的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复试考核工作。
药学 2022 年招生指标为: 100700 药学(学术学位)招收人数为 62 人(各研究方向招收人数不限),105500 药学(专业学位)招收人数 100 人(其中临床药学方向招收人数不超过 60 人)。
二、复试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 药学专业学位和药学学术学位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划定的 B 类地区分数线执行。
2.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照教育部划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数线执行。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和接受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总分和单科分数均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一律采取差额的形式,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 不低于 120%。
(三)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 三部分,共 300 分,每部分的分值为 100 分。三部分考试在同一面试小组依次按顺序进行,中间不换考场。
(1) 专业知识: 100 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采用即时问答的形式。
考生提前选择复试科目,提供《大理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选择表》,考生本人签字。
考试科目选择后,在复试过程中不可以更改。《大理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选择表》见附件。
复试分组如下:
① 100700 药学(学术学位),第一组考试科目为《临床药理学》。第二组考试科目为《药物分析》。
② 105500 药学(专业学位),第三组考试科目为《临床药理学》(仅供临床药学方向选择)。第四组考试科目为
《分析化学》(仅供制药工程、药品检验与质量控制方向选择)。
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加试本学科 2 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药事管理》和《医院药学》, 100 分/门,采用开放性试题的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取消复试资格。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见大理大学 2022 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
(2) 外语水平测试, 100 分。采用即时问答的形式,内容包括听力和口语,着重考查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3) 综合面试, 10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本学科 (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素养、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科研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情况。
包括两部分:1)个人陈述(不少于 3 分钟,不超过 5 分钟),提前准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a 学习情况与本科毕业论文课题的开展情况,b 学术兴趣与对硕士期间拟开展研究课题的规划,c 职业规划,等。 2)面试小组提问与考生即时回答: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人文素养、专业见解、责任心等其他综合素质考察。
2. 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备用平台。
(1) 复试内容均采取闭卷、口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三部分的复试在同一考场依次按序依次连续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单独进行。
(2) 复试试题由考生在复试现场时随机抽取,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确认已提前作答完毕除外)。
(3) 考生原则上按照“双机位”模式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即 2 个网络视频设备(2 部手机或 1 部手机+1 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1 个从正面拍摄用于近距离视频复试,另 1 个从考生侧后方拍摄用于监控复试场所。
(4) 复试前考生要提前做好所需设备、网络环境的准备和调试,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进行测试。复试过程中注意 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切换。严禁对复试过程、复试内容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录屏和传播。因网络、设备故 障等非人为因素导致中断的,将采取其他应急方式继续完成复试。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学院协调处理。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进行在线审查,复试中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进行核验,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需提前好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以及扫描件或图片的电子材料:
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承诺书、复试证。其中,“复试证”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复试查询”中打印。
学历证明。应届考生为有效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往届考生为毕业(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人员为《学历学位国家认证书》。
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大学学习成绩单等。政审材料无固定格式,需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同时准备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以及定向就业协议书(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为毕业后回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定向就业, 往届在职考生为回原单位工作)。
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同时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 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复试各部分成绩评定及总成绩计算办法说明
1. 复试成绩评定: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综合面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 即为复试合格。只要有一项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2. 总成绩核算:总成绩核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复试成绩÷3)×30% +(初试成绩÷5)×70%。
(七)总成绩公布与复议
复试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向所有考生进行张榜公示或网络公示。
考生若对总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八)复试时间及有关事宜
1. 复试时间为 2022 年 3 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见大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通知公告”。对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复试人员名单和《复试通知书》等将通过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3.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 复试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 号)规定执行,每生 100 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 180 元)。
5. 体检:拟录取考生提供近 3 个月内本人在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的报告作为参考,入学后进行统一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三、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及要求
1. 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B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且 100700 药学学术学位的考生所考外语科目应为“英语(一)”。
拟调入专业与初试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专业课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 100700 药学学术学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申请调剂考生为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07)或中药学(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08)。
3. 105500 药学专业学位。申请调剂考生为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制药工程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药学(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5)和中药学(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6)。
4.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调剂:大学英语六级 425 分及以上、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及以上()、参加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有科研论文发表或有相应的其 他公开成果(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 报考药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可调剂至药学专业学位参加复试,但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至学术学位。
6. 考生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及时查看并确认回复相关信息。
(二)调剂方式及程序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接受调剂的名额以“调剂系统”中发布为准。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在校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择优录取,向申请调剂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首次开放时间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公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个小时。“调剂系统”关闭后 72 小时内在调剂库内遴选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系统关闭后,出现已通知复试考生不来等情况,需补充缺额的将在现有调剂库内的考生中进行补充。第一批复试结束后,尚有调剂名额将再次开通“调剂系统”,进行第二批调剂,开通系统前将清空调剂库内所有考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 12 个小时。调剂程序按照第一批调剂中的步骤进行。学院都不再单独发布调剂公告和系统开放公告,以“调剂系统”中公布为准,调剂满额后关闭系统。
四、拟录取办法
(一)拟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招生总规模和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初试成 绩、复试成绩,兼顾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3)×30%】)排名择优拟录取。
1. 普通计划(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分专业分类排名择优录取。即将复试合格人员按学科专业分类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单独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分开排序),并以一志愿优先为 原则择优录取。
3.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中的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多批次复试的学科专业,按同一批次内进行排序。
4. 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审核不合格、身心健 康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三)其他
1. 拟录取的学生,学院将通过建立的 QQ 或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到个人;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QQ 群或其他方式明确回复是否接受;如拟录取的学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QQ 群或其他方式明确回复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
2. 拟录取名单将在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进行为期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检查审批,同意后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纪检监督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872-2257393。
六、本实施细则由大理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大理大学下关校区药学实验楼 412
联系电话:0872-2251475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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