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公正进行,根据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根据《大连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总体精神,特制定《体育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体育专业人才的成长规律和选拔规律,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
2.坚持公正公开。政策规范透明,程序公正公开,结果主动公示,监督机制健全,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考生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体育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参考“大连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院长负责部署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组织科学有序地开展复试工作。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组建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组织召开复试教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办法;要求参加复试的教师必须明确复试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研究生复试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必须对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严格保密)。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按不少于 120%设定复试比例。
(二)调剂考生
1.调剂基本条件:
① 符合调入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详见《大连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发放复试通知。
②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体育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2.调剂规则:
① 按初试总成绩排序调剂;
② 调剂考生拥有科研成果优先调剂;
③ 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调剂统考科目(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④ 生源数小于计划数的专业,对满足条件的生源全部发放复试通知。
四、复试时间和复试模式
1.复试时间:
拟定为一志愿考生:2022 年 3 月 26 日(星期六)13 点;
调剂考生:2022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待定。
2.复试模式:
采取线上复试模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一志愿采用腾讯会议,调剂采用阿里钉钉。
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条件下,调剂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统一在固定地点组织复试,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备查。
五、复试内容
(一)复试的方式和组成
复试方式为网络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 100 分。
1.专业面试
复试面试时间每名考生 20 分钟,总分 9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知识及综合素质三部分。包含考生自我介绍、抽答专业知识题环节。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
(2)业务知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专业素养。
(3)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如已发表的论文等)。
2.外语听力口语
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5 分钟,总分 10 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和日常交流能力。
(二)初、复试总成绩
各项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为 100 分(包括专业面试 90 分、外语听力口语 10 分)。
初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
六、调剂限定
体育学:不限本科专业;
学科体育:限本科为体育教育专业;
体育硕士:体育教学方向限本科为体育教育专业;
运动训练方向限本科为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专业(一级及以上优先);
社会体育指导方向限本科为社会体育、运动康复、休闲体育等体育相关专业。
本复试录取方案由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有冲突时,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电子信息报告、本科成绩单、政治资格审查表(须本科单位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往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毕业证、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八、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一)拟录取原则
1.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经复试小组考核一致认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优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若有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
6.最终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拟录取实施方法
1.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优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批次、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录取。
3.第一学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发放办法:第一学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等级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 按学科录取批次(一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给予相应等级的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范围包括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和委托培养类型的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发放比例为一等 20%、二等 40%、三等 40%,若该学科录取人数不足比例计算基数(如录取人数小于等于 2 人),则均按二等奖学金发放。详见 《大连大学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办法》。
4.复试结束后应立即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学院发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 12 小时内同意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对其发放待录取通知。
其他事宜参照《大连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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