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结合本学科(日语语言文学 050205)特点,特制定本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正公开、全面考察的原则。
二、 工作内容
1.组建日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共 7 名。其中评委 6 名,工作秘书 1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的总体安排工作。
(2)副组长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工作,如准备复试考题、安排复试时间、场地、复试试卷评阅、成绩确认等工作。
(3)组员负责考试(专业的笔口试、二外考试)、记录、成绩核实等具体考试工作。秘书负责做好网络保障及摄像、面试记录工作。
(4)秘书负责学院与研究生院、考生的联系、审查考生资格、发送通知、资料存档、后勤保障等与研究生复试有关的工作。
3.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
组织召开复试教师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学科研究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教师必须明确复试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研究生复试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必须对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4.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妥存备查。
5.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材料学院存档备查。
6.报考资格详见《大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须符合2022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区)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划分为在各门类(专业)国家线(A区)的基础上总分降十五分。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按不少于120%设定复试比例。
1.调剂基本条件:
①只接收报考“学硕型”的考生。
②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③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④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⑤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⑥外语(二外)语种为英语。
⑦日语NI考试合格或通过日语专八考试,并提供有效证书。
2.调剂规则:
① 按初试总成绩排序调剂;
② 调剂考生拥有科研成果优先调剂;
③ 初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调剂统考科目(英语、政治等)分数高的考生;
④ 生源数小于计划数的专业,对满足条件的生源全部发放复试通知。
五、复试时间与复试模式
1.复试时间:待定。时间确定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复试模式:采取线上复试模式(腾讯会议)。疫情防控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复试全程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要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备查。
六、复试内容
(一)复试的方式和组成复试:方式为网络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英语)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100分。
1.专业面试
复试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分钟,总分9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知识及综合素质三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
②业务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专业素养。
③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如已发表的 论文等)。
2.外语口语(英语)
外语口语面试5分钟,总分1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英语)的听说能力和日常交流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相关内容要求
须有本专业指定加试科目的成绩,两门加试成绩合计不低于160分。N1成绩不低于140分,或日语专八成绩合格。
(二)复试面试规范性要求
1.提前命题,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2.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3.面试正式开始前,复试小组应事先商定评分标准;
4.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避免出现迟到、早退等不规范行为;
5.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仔细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问答情况,给出评语,并认真、完整填写复试记录及复试评分表。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7.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8.复试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三)初、复试总成绩
各项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除外)。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包括专业面试90分、外语口语(英语)10分】。
●初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
七、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电子信息报告、本科成绩单、政治资格审查表(须本科单位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往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毕业证、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八、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疫情防控方案
按照《大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复试人员突发发热等症状,按照《大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2.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3.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4.考生网络掉线时,由秘书立即通过备案联系电话联系考生,了解相关情况,如能立即恢复,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三分钟不能恢复,面试中止,由秘书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重新复试;
5.如有个别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复试小组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准确记录,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九、体检
按照《大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十、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
按照《大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十一、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一)拟录取原则
1.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经复试小组考核一致认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优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凡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若有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
6.最终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拟录取实施方法
1.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批次、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录取。
2.学院对拟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学院发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12小时内同意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对其发放待录取通知。对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
3.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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