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23 年我校面向全国高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直博生”),欢迎全国各高校推免生报考我校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
推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网页发布的《福建医科大学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学院(部)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收人数视推免生报考、复试情况可做适当调整。推免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二、接收条件
(一)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 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者);
(三) 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创新意识较强、有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四) 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3”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其中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可同时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学生。
(五)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的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应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六)特别欢迎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并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 10月 6 日上午 8:00 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我校将在 10 月 6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择优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 10 月 6 日下午 14:00前通过该系统回复确认,方取得复试资格。
(二)复试形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2023 年推免生的复试形式视疫情防控和考生分布情况而定,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部)各学科确定,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等待复试小组的通知。若为现场复试,考生需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并遵守复试小组要求,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手消毒等防控措施。若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平台,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软件,复试前按各学院(部)复试小组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三)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10 月 7 日前准备好下列材料。考生根据各复试小组通知(预计 10月 8 日通知),现场复试考生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材料;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网络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用于核验信息,若后续拟录取,请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于 10 月 18 日前通过 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研招办。
1. 《福建医科大学 2023 年接收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 福建医科大学 2023 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承诺书;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学生证复印件;
5. 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7. 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复印件;
8. 申请推免直博生除(一)至(七)材料外,还需专家推荐信两封,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
(四)复试内容:复试拟安排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0 日期间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复试具体工作参照《福建医科大学 2022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根据复试录取情况,若有必要,学校可增加复试场次,具体通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
(五)体检:复试合格确定拟录取的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选择综合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内容至少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肾功、心电图、测血压、胸透、内外科检查、五官科检查等。请考生于 10 月 18 日前通过 EMS 或顺丰快递,将体检报告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待录取通知: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方取得拟录取资格。
(七)公示: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页研究生招生专栏公示10 个工作日,请予关注。(网址 http://www.fjmu.edu.cn/yjs/)
(八)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九)学校将于次年 6-7 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四、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推免硕士生的学制为 3 年,推免直博生的学制为 5 年。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 元。
我校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各类奖助政策,1.研究生助学金(含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 3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 2000 元,按月发放。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 5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3500—7000 元/生/学年不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2500—5000 元/生/学年。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 30000 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生/学年。4.我校还设有“协和奖学金”等各项校级奖学金,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以上各项奖学金奖励对象详见学校相关文件。部分培养单位(医院)还酌情给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学校还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和津贴,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五、其他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三)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的研究方向未公布导师,选导师在复试阶段进行。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单位代码:10392
联系部门: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2862107
电子邮箱:yzb@fjm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上街学府北路 1 号
邮政编码:350122
查询网址:http://www.f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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