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前准备
(一)设备及网络
1.选用具备摄像和语音功能的电脑设备[如:台式机+摄像头(有语音输入功能)、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
2.使用宽带网络(台式机或笔记本用网线连接)和4G网络。
本次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要求双机位,如下图模式配置:
推荐配置:主机位为台式机+摄像及语音设备(例如摄像头)或笔记本电脑,采用有线宽带;监控机位为智能手机,同时建议购买三脚架自拍杆用于安装手机,采用4G网络,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以备顺利进行二机位二维码扫一扫操作。各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主机位和监控机位配置不同的设备,均需提前进行测试,确保网络畅通。
(二)系统登录
本次远程网络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建议采用Chrome浏览器,智能手机用手机自带的浏览器打开网址。请考生在使用平台前,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并按手册步骤进行操作。
(三)环境
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不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过程中也不能进人,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
(四)材料
复试时身边要准备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能佐证考生身份的材料,便于考官核验考生信息。
(五)测试
1. 请考生根据学校复试安排,在网上模拟、演练,熟悉网络远程复试系统。
2.复试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
3.调整主机位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头肩部及双手应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头发不遮挡耳朵,不戴耳饰。
4.调整监控机位视频画面: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开启静音模式,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主机位显示屏,要求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
二、复试流程
1. 用浏览器登录复试平台,实人验证,签订《网络远程复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2. 点击“进入考场”,进入面试列表界面。考生可以查看面试时间要求及考场信息等。考生在面试前须再次实人验证。
3. 实人验证通过后,考生进入考场候考页面。考生可以查看考试开始时间、考试顺序、考场操作员发送的群消息和私信等。
4. 如考生使用台式机+摄像头进行远程面试,登录系统后,在候考区界面,建议进行摄像头调试。点击【调试摄像头】按钮进入调试界面。调试界面的图像无异常后,点击【调整完毕】结束调试返回考场候考区等待考场操作员发送面试邀请。
注意:调试设备功能,网页端提供,智能手机的没有此功能。
5.考生完成设备调试后,进入考场候考。在考场候考区,考生可以看到本人姓名及面试序号,其他考生仅显示考生序号。如考场当前无人在考试,则显示“无人考试”;如有考生正在考试,则显示该序号的考生正在考试,同时该考生在考生列表中高亮显示。
注意:候考中的考生,请随时关注考场动态,下一位即将面试的考生可能会收到考场操作员发送的私信通知,提醒考生准备面试。
6. 考场操作员发送面试邀请,考生接收邀请,面试开始,开启监控机位。考生根据考场考官/操作员的指令进行操作或回答。
7. 考官点击【结束面试】按钮后,考生会收到面试已结束的提示,考生点击【确认】即退出考场,且考生不允许再次进入考场,该考生在考生列表中消失。
以上为基本流程,复试时以平台和复试现场专家/操作员的要求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提前进行网络测试,建议使用宽带网络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请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2.穿着得体,视频、音频符合复试要求。
3.复试房间能提供清晰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传输,保证视频、音频的真实。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或中途进场。
4.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在复试过程中应避免接入电话。
5.复试未结束前不能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复试过程中若主机位和监控机位均断网,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若主机位断网,将监控机位作为主机位,继续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可适当延长1-2分钟,若监控机位断网,复试继续进行。
考生在报送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报送出现以上5、6情况下的紧急联系电话。
7.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复试违规处理
1.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2.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赣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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