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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2-09-30来源:昭昭医考

一、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0”或“1011”开头):以培 养从事基础理论或理论研究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 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或“0551”开头):以培 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时 授予专业学位。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一)学制:三年。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三、拟招生人数

2023 年我校按教育部下达的 2022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95%(进位取整)进行专业目录的编制,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212 人(含推免生及“5+3”医学长学制)。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小于拟 招收推免生人数的,剩余招生计划将退回统考考生招生计划。

专业目录中各学院、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 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 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一志愿上线情况、学科发展需要、导 师队伍素质、科研课题与经费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对各学院、专 业招生人数作适当增减。招生专业(学位类型)信息详见附表 1。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 年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 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23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符合①②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①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技核心论文 1 篇(仅限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以上。

同等学力人员网上报名后 1 周内,即将①②所述复印件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论文 及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翻译硕士(专业代码为 055100)、公共卫生(专业代码为 105300)、护理学(专业代码为 101100)、护理专硕(专业代码为

105400)及中医硕士(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和调剂。

(五)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 需符合以下要求:

1. 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 5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中医类(中西医结合)专业。

2. 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合格证(或者)的考生及 3 年内无正当理由退培的规培生,不能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

3. 报考护理学(专业代码为 101100)及护理专硕(专业代码为 10540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 4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护理学专业(含助产学专业)。

4.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专业代码为 10530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 5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预防医学及其他授予医学学位专业或 4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卫生检验与检疫、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护理学、 助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

5. 我校不接受免费医学定向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正在服务期内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注意事项:

1.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 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 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 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 族地区,过后不予修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 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初试科目

(一)全国统考科目:

101 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201 英语(一)(100 分)、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 分)、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0 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统考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准备。

(二)学校自命题科目:

第二单元:211 翻译硕士英语(100 分)。第三单元:

308 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 150 分;

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药理学,各 150 分;

701 药学类综合:仪器分析、药理学,各 150 分;

353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各 150 分;

357 英语翻译基础(150 分)。

第四单元: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 分)。

六、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 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 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 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 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 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 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 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 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 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 2022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学历

(学籍)核验。

7. 按规定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 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 区。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 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 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 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 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 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 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息。

(三)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 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 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 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复试、调剂和录取

详见我校公布的《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拟录取办法》。复试时须加试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以及 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可毕业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

毕业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大学本科 2 门主干课程。复试时加试科目详见附表 2。

录取类别分为:

(一)定向就业: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研究生毕业后回 原单位工作。

(二)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 自主择业。

九、特别说明

(一)在招生当年,校内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 3 名;校外单位兼职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 1 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情况进行增减。

(二)2023 年我校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规培 基地)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学费标准

十一、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 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 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3132106

Email:gxucmyjsy666@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 13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自诚楼 4 楼A405 研究生院招生科

附件: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发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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