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0”或“1011”开头):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理论研究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或“0551”开头):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二、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学制:三年。
(二)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2025 年各学院专业招生情况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5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316 人(含推免生及 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 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剩余推免生计划(含推免生及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将退回统考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各学院、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计划下达后,我校将综合 1考虑一志愿上线情况、学科发展需要、导师队伍素质、科研课题 与经费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学位类型)信息详见附表。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 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 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5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 结业生。须正式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技核心论文 1 篇(仅限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在 1 周内将论文复印件材料快 递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论文原件。公共卫生(专业代码为 105300)、护理学(专业代码为 101100)、 护理专硕(专业代码为 105400)及中医硕士(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和调剂。
(五)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 5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中医类专业 (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
2. 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合格证(省级或者国家级)的考生及 3 年内无正当理由退培 的规培生,不能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7 开头),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
3. 报考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分别以 1005、 1006 开头)的考生,须具备医药类本科教育背景。
4. 报考护理学(专业代码为 101100)及护理专硕(专业代码为105400)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 4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 制的护理学专业(含助产学专业)。
5.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专业代码为 105300)的考生,其本科 专业必须是 5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预防医学专业或 4 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制的卫生检验与检疫、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 务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劳动与社会保障。
6. 我校不接受免费医学定向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正在服务期内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注意事项: 1.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 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报考类别 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过后不予修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 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五、初试科目
(一)全国统考科目: 101 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201 英语(一)(100 分)、307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 分)、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 医)(300 分)。
(二)学校自命题科目:
第二单元:211 翻译硕士(英语)(100 分)。
第三单元: 308 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 150 分; 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药理学,各 150 分; 701 药学类综合:仪器分析、药理学,各 150 分; 4353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各 150 分; 357 翻译基础(英语)(150 分)。
第四单元: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 分)。 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无需携带计算器。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 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 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 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 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 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 自行登录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 2024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 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 (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 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 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 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 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 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 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 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 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 关报案。
七、初试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 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详见我校后续公布的相关文件,各专业复试科目复试前由学院通知,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大学本科 2 门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复试前由学院通知。
(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 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通知要求执行。
(三)录取类别。
1.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 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就业。
2. 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特别说明
(一)在招生当年,校内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 3 名;校外单位兼职导师招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 1 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情况进行增减。
(二)2025 年我校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规培 基地)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学费标准
十一、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 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gxtcmu.edu.cn/yjsy
Email:gxucmyjsy666@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 13 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自诚楼 4 楼A405 研究生院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