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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生调剂复试方案》及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安排合理、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所有关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安排及通知均于第一临床医学院官网的研究生教育栏目公布(以下简称官网),网址如下:
https://dylc.gzucm.edu.cn/yjsjw.htm
二、成立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机构
分别成立以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小组以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组长的专家小组,全面组织开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三、复试名单确定及招生目录公布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以及大学下达的招生指标,学院拟按不低于150%的比例[招生指标=拟招生总人数-(推免生+“5+3”一体化转段生数)]确定学院的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根据报考志愿及初试总分成绩顺位原则,按学科专业及学位类型对上线的考生进行分类及排位(初始总分成绩由高往低排位,当初始总分成绩相同时业务课成绩高者优先),以150%的比例顺位选取各学科专业进入一志愿面试的考生名单。
有关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及导师名单汇编成《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将在官网公布。
四、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到:根据大学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所有入选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需进行现场报到,报到时间为3月31日下午和4月1日上午,报到地点为三元里校区综教楼9楼。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校园。
(二)资格审查:考生现场报到时须携带材料接受审查,现场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存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 现场查验(原件) |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
往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应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8.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 |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复试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三)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加分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生的加分材料提交请压缩为一个文件(zip或rar格式),并以“考生编号后四位数字+姓名:加分项目”格式命名(如张三,考生编号为:105720987608888,即其邮件命名为:“8888+张三:加分项目”)3月28日中午12点前发至邮箱:adily@gzucm.edu.cn,学院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由大学研招办审核。
(五)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的规定:“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未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函的考生,视为违约,不得录取。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一志愿复试:仅限本院复试名单的考生。一志愿报考100502、100602以及105700(09方向)专业代码的考生需完成研究方向选报工作,在官网下载《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专业研究方向选报申请表》,根据学院公布的《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研究方向选报,学院对考生的选报志愿进行顺位统筹调配。填写好的申请表亲笔签名后以pdf文件形式于3月29日18:00前以“考生编号后四位数字+姓名: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导师组代码”格式命名(如张三,考生编号为:105720987608888,即其邮件命名为:“8888+张三:100502/105700(09方向)+01”)发至邮箱:dyqnz@gzucm.edu.cn,同时附上身份证照片(pdf格式)。
(二)院内统筹调配复试:一志愿复试未能初录取的考生,根据学院发布的院内统筹调配信息,进行自主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按照考生初始总分成绩由高往低排位(当初始总分成绩相同时业务课成绩高者优先)进行院内统筹调配,完成院内统筹调配复试工作。
(三)第一阶段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大学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学校统筹调剂复试,具体办法请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调剂复试方案》执行。
(四)按照大学工作方案,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第三阶段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五)复试考核学科专业组
1.中医临床基础(伤寒论)
2.中医临床基础(金匮要略)
3.中医临床基础(温病学)
4.中医内科学
5.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学方向)
6.中医外科学
7.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学方向)
8.中医妇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妇产科学方向)
9.中医骨伤科学
10.中医儿科学
11.眼科学
12.中医耳鼻喉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耳鼻喉科学方向)
13.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4.中西医结合临床(肿瘤学方向)
15.外科学(神经外科方向)
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7.麻醉学
18.中药学
19.护理学
20.临床检验诊断学
21.公共管理学
(六)复试内容: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外语能力水平等,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0分)
复试专家小组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2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中医药相关学科还应重点考察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20分)
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等),或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
(4)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考核(20分)
复试专家小组可考察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七)所有进入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进行复试、院所内部统筹复试等工作,如考生坚持放弃上述工作环节,影响录取结果将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组内抽签次序参加复试。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招生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如身份核验存疑,学院有权暂停该考生面试资格,待身份确认后另行安排复试。
(八)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500分,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
2.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扫描PDF版发至邮箱:adily@gzucm.edu.cn。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其他后续事宜请参考大学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等通知按时完成。
七、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安排 |
3月25日 | 公布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预通知。 |
3月27日
| 上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专家小组会议; 下午:公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等信息。 |
3月28日 | 公布招生目录。 |
3月29日 | 上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学科专业招生秘书会议; 下午:公布一志愿复试安排。 |
3月30日 | 下午:公布100502、100602以及105700(09方向)专业代码的统筹调配结果。 |
3月31日下午、4月1日上午 |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
4月2日-3日 | 一志愿复试、公布院内统筹信息、进行院内统筹、公布统筹复试安排、完成院内统筹复试。 |
4月4日 | 公布第一阶段复试拟录取名单。 |
4月6日 -4月中下旬 | 根据大学安排做好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学校统筹调剂复试工作。 |
以上工作时间进程,受生源情况及学校和学院整体工作进度等因素影响,如有适当调整,请以届时官网通知为准。
八、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监督
学院成立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机构,制定了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风险隐患台帐。复试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接受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复试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0-36585411
监察科电话:020-36591965,18138779103。
(二)加强培训与管理
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专业招生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了解掌握上级部门及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及方案,熟练掌握招录环节流程及提高认识和招录组织管理能力。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力,抑制不正之风,严肃招生纪律,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