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调转等事宜的说明”,由昭昭医考网小编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即将进入分批次返校阶段,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尚不对社会开放。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报到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现就考生关心的人事档案调转、入学体检及复查等事宜说明如下:
一、人事档案调转
(一)研究生研招网报名时,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至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至我校,但须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否则按非定向就业处理。
(二)档案提交方式
1、征得原档案存放单位同意的考生,可以自带方式于开学报到日将档案交至开学报到地点,自带档案必须封存完整,如有破损,概不接收。
2、档案需邮寄的考生请用铅笔在档案袋左下角注明考生复试号、姓名、录取专业,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办公室杨晓晔(收),邮编:050017,电话:0311-86266422。学校目前仅接收机要或邮政EMS邮寄。
3、调档函获取方式:导师双选时,在双选系统中根据需要自行下载电子版。
二、入学后的复查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复查过程中,发现复试与复查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入学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新生入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入学体检。
四、定向考生的要求
(一) 原则上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考生信息一律不作修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为定向就业的须提交定向协议。
(二) 定向协议书(学院主页-材料下载-招生材料)一式三份,定向考生须于 6 月15日 之前将盖有工作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的协议书拍照或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bydyjszs@163.com。
(三) 提交定向协议书的定向考生,我校将按定向就业上报,逾期仍未提交定向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将按非定向就业上报。
五、党组织关系办理说明
(一)组织关系在省内的生源,不用开具纸质介绍信,直接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接转即可,接转去向填写“中共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新生不需填报支部,直接转到党委即可)。开学后,由各支部书记收取党员档案,交至行政楼215室。
(二)组织关系在省外的生源,仍需开具的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河北省委高校工委组干处”,去向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接转去向填写“中共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委员会”。开学报到当天,由各班支部书记统一收取党员档案、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交至行政楼215室。 咨询电话:0311-86266259
六、团组织关系接转说明
(一)团组织关系接转不用开具纸质介绍信,由本人或所在班级团务老师从“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中接转即可,转入团组织选择“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团委”,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1号,电话:0311-86265568。选择时,务必核对清楚组织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团委”,不可选择其他任何名称相似的组织。
(二)报到入学后,再由各团支部书记收取相关材料办理手续。咨询电话:0311-86265568
七、户口办理说明(自愿办理)
(一)迁入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1号,户籍室电话:0311-86266704。
(二)办理程序:开学后,学生本人携带入学通知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本省学生携带户口页,外省学生携带户口迁移证,到学校行政楼三楼户籍室办理。咨询电话:0311-862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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