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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来源:昭昭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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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上级下达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3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名),其中学术学位130名,专业学位20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附件1)。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根据我校考生生源情况及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国家复试线基础上划定我校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符合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进入复试。具体成绩要求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综合总分
≥39≥39≥180≥296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综合总分
≥39≥39≥170≥286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以该院系所、该学科方向初试总成绩排序,采取差额复试,按不低于招生计划人数(减去推免生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计划)的120%确定各学科方向复试人数。上线考生不足120%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2)

2023年推免生和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学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三、调剂复试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限制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资格控制分数线。

(3)拟调剂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外语应为英语一。

2.专业条件

须符合各专业制定的专业条件,具体信息将陆续公布。

(二)调剂流程

1.信息发布。招收调剂考生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陆续发布。我校中医学(1005,含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1006)、中药学(1008、1056)、中医(1057)等专业有部分调剂计划,请考生密切关注。

2.报名申请。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信息无效。报名(各专业报名时间不少于12小时)及复试将分批次进行,具体信息将陆续公布。每位考生只能在我校同一批次调剂专业中选填1个,如填写多项,以最后填报的志愿为准。

3.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方向)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初试成绩,并结合报名考生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四、一志愿复试日程安排

事项时间地点备注
报到2023年3月30日(周四)10:00—11:30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需提交纸质材料
英语听力与专业课笔试2023年3月30日(周四)英语听力与专业课笔试14:00—16:00跨学科门类考生加试16:10—17:10河北中医学院橘泉校区中教学楼(报到时见公告)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需持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入场,不需准备耳机,需准备2B铅笔
专业面试2023年3月31日-4月1日详情报到时见公告。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具体复试时间报到时见公告
需携带初试准考证


注: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网页2023年2月21日发布)。

五、资格、材料审核

提交及审查的材料包括:

1.准考证原件。报到、笔试、面试等环节均需携带。

2.学历学位材料。查看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查看学生证,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往届生因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身份证。查看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附件4)。

5.定向就业考生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须在3月30日复试报到时提交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北教学楼三层)。

六、复试组织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招生专业或招生方向的实际情况成立面试专家组,负责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量化打分。对报考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和中医专硕(1057)的考生,还需酌情考查其中医经典理论相关知识。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音视频材料留存3年备查。

七、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组面试成绩×40%,100分。

调剂考生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组面试成绩×50%,100分。

(二)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100分。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100分。

八、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对拟录取考生,将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直接在研招网点开查看即可;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不予录取,待录取资格将向本专业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依次顺延。

(二)研究生学院将对所有待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凡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拟录取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的入学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复试缺考者。

2.考试违纪或作弊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适于培养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复试前未解除协议者。

6.有其他违反或不符合研究生招生和入学有关规定者。

九、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其他

1.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8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加分政策项目+姓名+联系电话)。

2.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yjsxy.hebcm.edu.cn//)公布为准。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也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开展调剂咨询服务和复试培训工作。请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9926535

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处置相关信访举报,联系电话0311-89926813(研究生学院),0311-89926053(纪检监察室)。

此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附件2-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附件3-各院系所联系方式

附件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5-定向就业协议书


附件5-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3-各院系所联系方式.xls

附件1-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pdf

附件2-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pdf

附件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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