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 1938 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世界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占地近 3000 亩,建筑面积 131 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 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 24 个学院,现招生本科专业 89 个,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 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 6 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建设学科,教育学、数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 5 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建设学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新闻传播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政治学、心理学、中国史、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等 15 个学科入选湖南省“国内培育学科”;拥有 21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4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 24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 20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国家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花鼓戏)、教育部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入选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等 17 个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拥有省部共建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动物多肽药物创制 2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拥有多倍体鱼繁殖与育种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农业部鲤鲫遗传育种中心;3 个湖南省“2011 协同创新中心”,拥有生物科学、物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和哲学 4 个湖南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17 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 个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个湖南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1 个湖南省种质资源库,1 个湖南省双碳研究院,6 个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 5 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是湖南首批重点智库,拥有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与传播研究中心、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等 3 个专业特色智库;拥有 8 个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6 个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2 个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拥有特色专业建设点 9 个,本科专业建设点 49 个,湖南省本科专业建设点 16 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4 个,精品课程 10 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 门,精品资源共享课 9 门,本科课程 28 门,精品视频公开课 6 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3 门,教学成果奖 10 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 个,是“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50 强,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单位,是教育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教育部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湖南)。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2100 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 3 人(含双聘院士 2 人),中国工程院院士 3 人(含双聘院士 2 人),欧洲科学院院士 4 人(含双聘院士 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5 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10 人,教学团队 4 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2 个,全国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10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 77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 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 8 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优秀人才 2 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 7 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 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7 人,国家教学讲师 5 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 35 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 1 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优秀人才 1 人,湖南省科技优秀人才 5 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46 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 31 人、湖南省“新世纪 121 人才工程”人选 76 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37 人、湖南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专家”1 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6 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 27 人,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 27 人。
学校先后同 47 个国家和地区的 200 所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开展人员交流、教学和科研合作,并分别与俄罗斯喀山联邦大学、韩国圆光大学、美国南犹他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格林卡音乐学院、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德国柏林媒体设计学院、美国圣约瑟夫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拥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和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美国研究中心等三个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进入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名单。学校图书馆藏书 420 余万册,其中古籍 22 万余册,订购各类文献数据库 117 个。学校主办 16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7 种;学校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 50 余万人,培养了一大批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在校学生 4 万余人,其中研究生 13000 余人,长短期国际学生近 1200 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国内、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至 2022 年 8 月)
湖南师范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 2023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35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 400人左右。各二级招生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需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等最终确定。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预计为 5 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 20 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2023 年招生计划为 30 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2023 年招生计划为 30 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2023 年招生计划为 40 人。
“湖南师范大学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教育硕士”项目,2023 年在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音乐)三个领域进行招生,招生计划为小学教育 25 人、学科教学(思政)15 人、学科教学(音乐)10 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1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未毕业的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旅游管理[1254]、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6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考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相应专业的备注一栏查看。
5.报名参加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原则上在运动人体科学(040302)、旅游地理学(0705J2)、光电信息工程(085408)、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4)、工商管理(120200)等专业招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五)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六)报考“湖南师范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学科教学(英语)”的条件与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的条件相同;学费:国内学费每学年7万人民币(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国外学费以特拉华大学公布为准。
申请特拉华大学学位须符合下列语言条件中的任一条:
1.托福成绩达到 100 分(各部分不低于 25 分)。
2.托福成绩为 90-99 分(口语和听力部分的成绩均为 20 分左右)者将接受特拉华大学语言评估访谈。
3.无托福成绩者需通过特拉华大学批准的可替代的评估语言能力测试。
(七)报考“湖南师范大学--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教育项目”的条件与教育硕士学前教育的条件相同;学费:国内学费每学年预计7.6万人民币(最终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国外学费以圣约瑟夫大学公布为准。
项目录取学生赴圣约瑟夫大学学习需满足圣约瑟夫大学英语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英语C1及以上。
2.雅思6.5及以上。
3.托福80分及以上。
4.大学英语六级/英语B2/雅思5/托福72需通过圣约瑟夫大学英语培训和测试。
(八) 报考“湖南师范大学与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的条件与护理硕士的条件相同;学费:每学年预计6万人民币(最终以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为准)。
项目录取学生第2年赴澳门学习需满足英语要求:鼓励在入学前达到以下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雅思6.0及以上;
2.托福80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
(九)报考“湖南师范大学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教育硕士”项目的条件与报考湖南师范大学其它教育硕士条件相同。学费、学制与湖南师范大学对应领域的学费、学制相同。入学后,学生安排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住宿,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和湖南师范大学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由湖南师范大学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 2023 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2)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但网上确认未成功的考生,一律退还报考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网上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的初试科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各考点报考公告。
2. 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办理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由工作人员将网上报名时单考考生填写的统考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科目。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1.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
12 月 24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4 日下午 外国语11
12 月 25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5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6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 12 月 26 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小时。
4. 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应用心理、临床医学、护理、公共卫生、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同)负责统一命题。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下载。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查询。
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再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8.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七、体检
1.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查意见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十、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社会工作、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学制为 2 年;应用统计、金融、法律、体育、翻译、文物与博物馆、新闻与传播、出版、旅游管理、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护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会计、公共卫生学制为 3 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 5 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 1-2 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 36 号
邮编:410081
传真:0731-88872383
网址:http://yjsy.hu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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