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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8来源:昭昭医考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如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程序

(一)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须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二)学院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学院同时在本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拟录取名单确认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4月10日(周一)上午8:00-8:30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新综合楼201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四)初试准考证。

(五)《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2)。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科目及成绩核算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220分。笔试科目120分,题量3小时;面试100分。笔试内容请查询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的考试大纲。

(一)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8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核算

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五、复试工作相关安排

2023年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地点在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新综合楼221)。

(一)4月6日零时 开放调剂系统。

(二)4月6日下午公布调剂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

(三)4月6-7日 缴纳复试费。

根据学校要求,由学院代收调剂考生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通过学院提供的支付宝账号18874705430(张思成),并备注专业+姓名+联系方式。资格审查须查看缴费记录,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4月10日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

时间地点安排见下表:

调剂专业

资格审查

笔试时间

面试时间

生理学

4月10日(周一)

上午8:00-8:30

新综合楼201教室

4月10日(周一)

上午9:00-12:00

新综合楼201教室

4月10日(周一)

14:30新综合楼228

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4月10日(周一)

20:30新综合楼227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4月10日(周一)

15:30新综合楼228

免疫学

4月10日(周一)

18:30新综合楼228

病原生物学

4月10日(周一)

16:30新综合楼228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4月10日(周一)

14:30新综合楼227

肿瘤学

4月10日(周一)

19:00新综合楼22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卫生毒理学)

4月11日(周二)12:00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护理(专业学位)(双学位联合办学)

1-17号14:30新综合楼227

18-34号14:30新综合楼226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考生在我院网站下载《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附件3)、粘贴一寸免冠照片,我院公布的复试成绩中备注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命名:姓名+专业+联系方式)提交到医学院科研办邮箱405446552@qq.com。

联系人:李老师,0731-88912466。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复试信息。

(三)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院。

(四)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应主动联系学院。

(五)未能参加现场复试的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六)考生申诉受理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七)医学院咨询与联系电话:李老师,0731-88912466。

(八)医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371号,地铁六号线白鸽咀站2号口。

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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