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护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护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代码101100 护理学(学术学位)不区分方向 10人
招生代码105400 护理 (专业学位) 不区分方向 13人(包括退役士兵计划1人)
二、复试计划
复试人选根据初试成绩,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从到低分确定,学术学位计划招生10人,复试12人,总分不低于322分,单科不低于43分(=100分)或129分(>100分)。专业学位计划招生13人,复试16人,总分不低于337分,单科不低于43分(=100分)或129分(>100分)。三、复试程序
资格审查→复试→ 公示→体检
四、复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形式 | 备注 |
3月26-27日 | 08:30—17:30 | 考生资格审查 | 网络远程 | 发送个人材料到hulixyky@126.com |
3月27-28日 | 08:30—17:30 | 网络调试 | 网络远程 | |
3月30日 | 08:30—12:00 | 专业课测试 | 网络远程 | 每人25分钟-40分钟。 |
英语测试 | 网络远程 | |||
14:00—18:00 | 综合面试 | 网络远程 | ||
3月31日 | 08:30—17:30 | 体检 | 医院体检 | 郑州市以内考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郑州以外可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 |
五、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联系报考院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均为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证件名,文件可为jpg、pdf等格式),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所报考院部研究生科;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手签个人信息)扫描件(照片)。
(4)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扫描件(照片);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可在学校指定的医院或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单原件扫描件须在复试完一周内发送至指定邮箱hulixyky@126.com(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体检单,文件可为jpg、pdf格式),原件于开学报到后提交。体检项目见附件。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成绩评定与公示
1、复试总分300分,分为专业课测试、英语测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均为100分。
2、最终成绩评定方法为:
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专业课测试占20%,外语成绩占5%,面试成绩占15%。具体计算办法:(1)初试成绩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2)初试成绩为3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
3、专业课测试内容为《健康评估》理论知识,题目总数量不少于30道,题目类型为开放性、综合性主观题,考生抽2题回答1题;英语测试由自我介绍(1分钟)和现场答题(3分钟)两个部分组成;综合面试包含自我介绍与专业问答环节,复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4、复试结束后划定“专业课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拟录取资格。
5、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7、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予以录取。
8、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6月23日前院部集中收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9、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10、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2级研究生新生实际入学日期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八、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河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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