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河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三、复试组织管理
1、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测试工作小组、督查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复试、拟录取推荐工作。
2、院部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一般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适当吸收部分博士学历以上人员参加。配备1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院部另配备一名网络远程复试工作人员,负责网络复试的后台软件操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回答情况记录要交研究生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研究生复试在线面试系统自动将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院部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4、严格落实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5、院部制定复试工作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7、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于2022年3月28日中午12点前,按复试要求,向本院部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逾期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遇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院部联系,说明情况,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后做出决定,予以处理。
2、复试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均为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证件名(文件可为jpg、pdf等格式),发送至邮箱hnzyydxm@163.com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
(1)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手签个人信息)扫描件(照片)。
(4)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扫描件(照片)。
5、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五、复试内容、成绩评定及录取
1、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远程复试分为专业课测试、英语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专业课测试、英语测试、面试均为100分。 “专业课测试”测试合格后(不低于60分),方可进行面试。
3、复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予以录取。
6、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专业课测试占20%,外语成绩占5%,面试成绩占15%。
具体计算办法: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7、复试结束后,由各专业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须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各专业将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表进行汇总报院部留存,保证各学科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8、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4月30日前院部集中收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10、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郑州市区在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体检,外地考生可在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表详见附件二,体检表原件的扫描件须在复试之前内发送至指定邮箱(hnzyydxm@163.com),原件于开学报到后提交。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本院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0371-86258967;13607640208
研究生院:0371-65998824邮箱:hzyyjsyzb@163.com;
校纪委:0371-65575590邮箱:jwhnzyxy@163.com。
八、其它
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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