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6]4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为稳妥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2.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对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严谨、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医院的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建议名单工作。
2.成立我院纪检监察员参与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我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成立我院复试工作保障组,负责复试前准备和复试过程中的联络、协调以及疫情防控等。配备专人负责本学院远程复试平台的技术运维,对复试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网络复试要求。
4.每个专业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总数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量化打分。每个复试小组另设助理(秘书)1-2名,承担协调和记录工作。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规定留存备检。
三、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
单科(=100分) | 单科(>100分) | 总分 | ||||
中医 | 专业学位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41 | 123 | 355 |
中医 | 专业学位 | 105702 | 中医外科学 | 41 | 123 | 360 |
中医 | 专业学位 | 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 | 41 | 123 | 340 |
中医 | 专业学位 | 105704 | 中医妇科学 | 41 | 123 | 344 |
中医 | 专业学位 | 105706 | 中医五官科学 | 41 | 123 | 326 |
中医 | 专业学位 | 105707 | 针灸推拿学 | 41 | 123 | 346 |
中医 | 专业学位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41 | 123 | 319 |
四、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统考+士兵计划招生数 |
中医内科学(105701) | 11 | 21(含士兵计划1人) |
中医外科学(105702) | 13 | 24(肛肠16皮肤8) |
中医骨伤科学(105703) | 3 | 15 |
中医妇科学(105704) | 3 | 7 |
中医五官科学(105706) | 0 | 4 |
针灸推拿学(105707) | 5 | 8 |
中西医结合临床(105709) | 6 | 12 |
六、复试时间
笔试:2022年3月30日(周三)上午9:00-10:30(线上)
面试:2022年4月2日(周六) 全天9:00--18:00(线上)
七、 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我院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7.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
八、录取规则
1.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
(3)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15%+外语成绩(总分 100)×5%
2.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面试专业分不低于60分),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安全管理
收集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专家信息,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相关培训,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凡近期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或接触史的,按照防疫相关工作要求逐级报告。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发生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将根据学校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十、纪律要求和监督
1、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同学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在笔试和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2、面试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的人员保管。
3、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9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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