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6〕4号),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
1、 研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学院领导 常务副组长:学院主管领导
组 员:学院领导、办公室负责人、科教科负责人、学院纪检负责人
2、工作职责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组织专业复试小组大胆探索复试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强复试的有效性。
(2)制定具体复试方案、对主持复试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招生政策、文件的学习,操作流程、规章制度的培训,以监督、保证复试的公正、公平、准确性。
(3)组织复试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
(4)汇总、整理本院复试材料审核、签字、盖章,确认拟录取名单。
(二)成立复试监督小组
1、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学院纪检负责人、助理
2、工作职责:全程参与复试全过程,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成立复试工作保障组
1、复试工作保障组成员:科教科负责人(组长)、助理人员
2、工作职责:负责复试前准备和复试过程中的联络、协调以及疫情防控等。
(四)成立专业复试小组
(一)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学院主管领导
组员:4-5名资深导师、英语专业老师
秘书: 科教科负责人
技术支持:助理人员
(二)工作职责
1、提出本学科专业对考生的报考、录取工作具体要求和建议。
2、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本学科专业入学考试及复试业务课试题的命题、阅卷和评分工作。
3、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复试标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并当场给予考察评语与成绩,复试材料及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
4、提出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校内划线要求的考生及学院专业有缺额的调剂考生。具体名单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下发并挂网公示。
三、复试形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进行,复试平台使用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招生面试系统。
四、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安排 | 备 注 |
3月26日-27日 | 联系考生 | 组建复试考生联系微信群、QQ群 |
3月28日 | 召开招生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会议,上交复试方案给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 学院803会议室 |
3月29日 | 发布由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 学院网站 |
3月29日上午 | 心理健康测评 | 复试考生按照研究生院指定网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
3月29日下午14:00 | 模拟测试 | 分考生端和考官端进行 |
3月30日上午 9:00-12:10 | 专业课笔试 | 按照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采用线上云考场进行 |
3月30日
| 复试平台保障 | 在复试软件平台完成复试名单、复试考场、复试时间、复试小组成员等信息设置 |
4月1日8:30-17:00 | 使用腾讯会议系统招生面试系统进行线上面试 | 双机位,全程录像 |
4月2日 | 完成一志愿达线考生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明确调剂指标 | 在学院803会议室进行 |
4月8日-9日 | 调剂志愿征集 | 按照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 |
4月10日 | 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完成招生任务 | 在学院803会议室进行 |
注意:复试资格审查截止到3月29日。
心理健康测试时间为3月29日 网址为: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情况分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试题采用百分制,由学院于复试前统一公布专业课笔试试题。
MPA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2018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8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教出版社+近三年的社会热点问题))与《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管理学》)两门。每门总分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长为90分钟。
中医心理学、中医文化学、中医管理学笔试科目为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十三五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医药经济与管理笔试科目为《药物化学》(尤启东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考题以综合性、开放性题目为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作答,在规定时间进行提交。
(三)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
由英语专业老师负责,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全方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能力及表达能力、逻辑及科研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考生的举止和礼仪考察等。采用半结构化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为100分。
(五)同等学力加试要求
凡跨学科专业、以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满足复试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须在复试前联系我院科教科,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每个考生的面试过程须有专人记录。
2、对每个考生均应进行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的考察。
3、面试小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面试,不得中途离场或换人,应保证面试全过程公正、公平性。
4、面试需全程录音录像,且复试小组成员须对每位考生有文字评价和评分。录音录像应清晰,镜头应能录下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的全部活动。
六、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网络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版或照片: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附件5),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上述资料须在复试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034065265@qq.com,未按时提交规定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七、复试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进入悦享生活→考生报名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缴费网上支付复试费。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除MPA外)
3、MPA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两门总分2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1.初试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2.初试为300分专业(MPA):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30%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集体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对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拟招生指标数、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可招生导师 | 拟招生 人数 | 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
1005Z5 中医心理学 | 01临床心理学 |
张斌、龙专、马静 |
1 |
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 《方剂学》( 十三五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
02身心疾病诊断与治疗 | ||||
1005Z7中医文化学 | 01中医人类学 |
严暄暄、李红文、廖菁 |
2 | |
02中医伦理 | ||||
1005Z8中医管理学 | 01中医药经济与政策 |
周良荣、夏新斌 |
2 | |
02中医医院管理 | ||||
1007Z1医药经济与管理 |
01医药经济与政策 |
胡正东、王辉 | 1 | 《药物化学》(尤启东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八版)。 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 |
125200公共管理(MPA) | 01行政管理 | 戴爱国、易刚强、曾福生、 廖菁、刘平安、刘平良 |
27
| 《思想政治理论》(2018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8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教出版社+近三年的社会热点问题))与《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管理学》)两门。 每门总分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长为90分钟。 |
02卫生事业管理 | 何清湖、邹龙、张斌 杨明秀、杜颖、黄彦* | |||
03社会保障 | 周良荣、胡正东、王莹 李玲、王辉 | |||
04教育经济与管理 | 秦裕辉、夏新斌、胡瑾 |
十、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公共管理专业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要求(截至2022年9月,本科毕业3年及以上,专科毕业5年及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总分178分及以上(外语45分,管综90分)。
8.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二)调剂程序:
1、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再参与我校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5、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入学报到时统一再组织体检,届时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信息公开
1、学院按照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2、复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学校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在学校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学院按要求及时公布所有参加我院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十三、复试监督和复议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学院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纪检全程参与。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四、安全管理
学院要及时收集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专家信息,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并按照规定上交研究生院;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相关培训,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凡近期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或接触史的,按照防疫相关工作要求逐级报告。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发生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将根据学校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进行,本细则由人文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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