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院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 分管教学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务科,教务科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与学校对接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的日常工作。
2.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专业小组
由医院相关专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本次复试专家综合能力面试小组的成员。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
专业名称 | 复试命题科目名称 | 教材版本或复习范围 |
(100200)临床医学 | 西医综合 | 以第九版《内科学》、《外科学》为主,含第八版《神经内科学》、第七版《精神病学》、以及医学检验专业教材。教材以人卫出版社的为参考 |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 ||
(105100)临床医学 |
2、试卷结构: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题型以单项选择题为主。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5分钟,内容包含自我介绍和英语问答。安排 2位英语教师进行评分,为 100分。
(三)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采用面试方法,全方位考察学生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时间为15分钟,为 100分。包括自我介绍环节和专业问答环节。
(四)心理健康测验
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时间:4月10日
2.提交材料要求: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复印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A4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单考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和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已提交的考生,无须重复提交)。
所交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79102709@qq.com,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安排
1.专业课笔试(线上笔试)
(1)时间:4月11日下午15:00-16:30
(2)平台:移动云考场,通过中国移动云考场进行线上复试,要求准备双机位(电脑+手机/平板)参加考试。具体细节学院将单独通知入围考生。
(3)所有考试均采用线上作答的形式,作答完成后务必点击“提交答卷”按钮。详细操作流程见操作手册。
2.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1)时间:4月12日上午8:30-17:30
(2)平台:移动云考场
四、录取规则
1.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
(3)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15%+外语成绩(总分 100)×5%
2. 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复试最终成绩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5)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6)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7)体检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纪律要求和监督
1.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同学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在笔试开始后和面试测试抽签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2.面试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的人员保管。
3.考试过程中,凡与考试对象有回避关系的人员,要主动回避。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230435 0731-85232218
复试咨询电话:0731-85230435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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