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 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对象
所有进入我院调剂的考生,共计 24 人。(名单已公布)
二、复试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主要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请考生加入调剂复试 QQ 群,群号:706806672
具体时间如下:
1、资格审查
请所有考生按要求于 4 月 9 日(周六)中午 12:00 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yyyjy_yzb@163.com。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 A4 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单考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和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已提交的考生,无须重复提交)。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时间另行通知网址:http://210.42.176.141/psy/login.aspx
3、专业笔试
时间:4 月 11 日(周一) 9:30-11:00, 云平台进行。
4、设备调试
暂定 4 月 8 日-4 月 9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综合面试(含英语):4 月 11 日(周一)下午 14:30
综合组:8 人,含中医内科学 2 人、中医肿瘤学 2 人、药学 4 人
中药组:16 人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采用网络远程闭卷形式,在线答题,时间为 90 分钟,为 100 分。
(二)综合面试
全方位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开始:考生先进行中文自我介绍(不超过 2 分钟)→英语口语测试(自我介绍不超过 1 分钟,英语问答 3-5 分钟)→综合素质考察(专业问题 3 道,时长约 12-15 分钟→每题考生答完,口述“回答完毕”,即进入下一题 →完成全部答题,结束面试。
四、各专业招生计划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
(二)最终成绩
初试为 500 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15%+外语成绩(总分 100)×5%
(三)录取原则
1、为保证生源质量,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原则。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 180 分为合格线,低于 180 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其中综合面试低于 60 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5、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6、复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在场,不得开启 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不得将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考试期间,不切屏、缩小屏幕,不打开浏览器及电脑上的任何资料、文档。严禁以各种方式传播与网上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信息。如出现上述行为,视同舞弊处理。
7、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机制,同等情况下,优先遵循导师意见,并根据导师的招生情况进行调整。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最终招生录取结果为准。
六、公平、公正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的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0731-8885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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