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调剂复试专业
院系所名称 | 专业名称 | 调剂复试招生数 |
(021)第三附属医院 |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 9 |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 1 |
二、复试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考察,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时间:4月10日前
2.提交材料要求:详情请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电子版请发送至837932318@qq.com。
所交材料不论是否录取,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考试
1.时间:4月11日上午10:00-11:30
2.方式:线上笔试
3.笔试注意事项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原则上为90分钟,为100分。由我院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同一专业不区分学位类型)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以综合性、开放型为主。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科目)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一览表》。
(三)外语听说能力考察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为100分。
(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1.时间:4月11日 14:00
2.方式:线上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素质能力考察注意事项:
采用综合面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等相结合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可包含外语听说能力考察),为100分,综合素质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
三、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操作流程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四、录取规则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初试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分专业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报大学招生办。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由考生自行前往符合相关规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电子版通过我校招生系统进行上传。
六、信息公开
1.医院及时发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2.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097;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医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安全管理
医院及时收集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专家信息,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对参与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相关培训,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凡近期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或接触史的,按照防疫相关工作要求逐级报告。凡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发生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将根据学校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院内复试工作场地按照有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要求逐一进行消毒,并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的通风;确保复试期间网络通畅,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环境和氛围。
九、其他说明
考生若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咨询电话:0731-2829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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