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佳木斯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临床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组学术带头人组成。
2. 要求各学科组按二级学科,其中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人为各学科学术带头人。原则由副高职(含)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每组需配备1名秘书,负责本专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的记录工作。
3.学科复试考题要做好防止泄露工作。
三、具体安排
1. 各学科3月29日上报学科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及形式、联系人及考试咨询电话。
2. 3月29日15:00到科研科214室领取学科复试材料,
3. 3月30日-4月1日各学科组织学科复试。
4. 4月2日14:00时前上报复试工作材料:包括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情况表、复试保密责任书、复试成绩单(已签字)(纸件和电子版)交到科研科214办公室(考生复试试卷及学科复试全程录像(U盘或光盘)留存在学科备查)。
四、复试具体要求各学科组需认真按照《佳木斯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复试工作。注意认真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考核工作。保证复试的择优、公平、公开、公正。
附件:佳木斯大学复试文件及相关表格
联系电话:0454-8801816 0454-862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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