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你成功拟录取为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你需要关注以下八件事:
一、非定向生调取档案
①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考生在收到学校发出的电子调档函,打印后将纸质版交至个人档案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往届拟录取考生档案原则上须在5月30日前尽早调入以免耽误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应届拟录取考生可等正常毕业且个人档案材料齐全后调入。
②调档函下方“回执联”应填写拟录取考生个人姓名及拟录取学院信息并粘贴于个人档案背面,以便调入后准确接收。可从附件中下载《江苏大学调档函》。
二、定向生协议书签订
①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从附件中下载《江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定向培养工作单位协商后将协议书填写完整(包括姓名、学制、学费、甲丙方签字、甲方盖章)于5月16日前尽早扫描或拍照形成电子档传给拟录取学院负责老师(也可以通过EMS或者顺丰进行邮寄),学院打印汇总后统一提交给研招办。
②我校接收协议书并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三方签字盖章完备的协议书其中一份由研究生院存留,另两份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拟录取考生,其中一份由定向生个人保留、一份由定向培养工作单位保留。
三、档案到校情况查询
①为方便拟录取考生及时便捷了解个人档案到校情况,我校将于2023年5月16日起开通“2023级研究生档案到校信息查询系统”提供查询,系统登录方式:
方式一:直接登录查询系统地址
http://yzold.ujs.edu.cn/zsman/welcome/query_da
方式二:关注“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号首页右下角点击“信息服务”——“档案查询”。
②档案不完整、需提供个人档案情况说明的非应届考生,从附件中下载《硕士研究生新生个人档案情况说明》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尽早通过EMS、顺丰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办公室)。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①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中旬以邮政快递(EMS)方式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通知)。
②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拟录取考生于复试阶段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中采集的信息。有需修改的考生可于5月20日-31日再次登陆系统更新完善本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接受修改)。
五、新生住宿安排
拟录取考生请于2023年7月1日-7月10日,进入江苏大学官网(https://www.ujs.edu.cn/),点击“公共服务”栏目内的“迎新系统”或直接登录“迎新系统”网址(http://ehall.ujs.edu.cn/xsfw/sys/yxapp/*default/index.do)确认是否住宿,并更新个人有关信息。登录该系统时,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X”,则取“X”前面的六位数字)。7月10日之后请注意查看迎新系统,及时关注开学前发布的新生报到相关事项通知。
在我校“迎新系统”中提交的“是否住宿信息”将作为新生入学后是否安排住宿的依据。在系统中未提交住宿信息或“是否住宿信息”选择“否”的,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受目前学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六、学制与学费标准
经江苏省物价局备案,我校2023级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七、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①党组织关系按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
②从江苏省内转入的党员:无需持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进行线上转接。转入目标党组织由本人咨询招生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要转入的具体党支部名称。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序号 | 二级党组织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 常老师 | 0511-88797966 |
2 | 农业工程学院党委 | 唐老师 | 0511-80961636 |
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王老师 | 0511-88780191 |
4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党委 | 马老师 | 0511-88797620 |
5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 赵老师 | 0511-88780211 |
6 |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党委 | 陈老师 | 0511-88780280 |
7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 肖老师 | 0511-88787826 |
8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党委 | 曹老师 | 0511-88788520 |
9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 | 姜老师 | 0511-88781152 |
10 |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 袁老师 | 0511-88787339 |
11 | 管理学院党委 | 周老师 | 0511-88790139 |
12 | 财经学院党委 | 张老师 | 0511-88792188 |
13 |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党委 | 年老师 | 0511-88790203 |
14 | 数学科学学院党委 | 贡老师 | 0511-88780160 |
15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党委 | 杜老师 | 0511-88797036 |
16 |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 | 方老师 | 0511-88799307 |
17 | 医学院党委 | 沈老师 | 0511-86102003 |
18 | 药学院党委 | 戴老师 | 0511-88790106 |
19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王老师 | 0511-88790218 |
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 郑老师 | 0511-88795967 |
21 | 法学院党委 | 朱老师 | 0511-88782665 |
22 | 教师教育学院党委 | 郑老师 | 0511-88792007 |
23 | 图书馆党委 | 王老师 | 0511-88780101 |
24 | 艺术学院党委 | 唐老师 | 0511-88780182转609 |
25 | 文学院党委 | 朱老师 | 0511-88790683 |
26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 宗老师 | 0511-88788056 |
27 | 汽车工程研究院党委 | 邱老师 | 0511-88782845 |
28 | 能源研究院党委 | 周老师 | 0511-88799500 |
29 | 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直属党支部 | 赵老师 | 0511-88781207 |
③从江苏省外转入的党员:可以线上转入的参考②;线上不能转入的党员需持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在新生报到后至录取学院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江苏大学**学院委员会(录取学院是党委的)或中共江苏大学委员会(录取学院是直属党支部的);转入目标党组织填写:中共江苏大学**学院委员会(直属支部委员会)。
④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抬头填写:江苏大学团委。
八、户口迁移
①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凭《户口迁移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②《户口迁移证明》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③《户口迁移证明》于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相关入学安排交至所在学院,汇总报学校户籍科后统一办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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