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复试安全、公平、科学。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1〕1号)及教育部和云南省录取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严格管理,公平公正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2.全面考查,科学选拔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复试流程和复试试题;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强化对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3.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
2.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和协调全校的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3.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相应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参与复试的导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及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各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按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五人)。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5.学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须组织专家和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研究生院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对复试全程进行指导和巡查。
6.在复试组织过程中,各二级招生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网上报名时已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已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 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
四、调剂
调剂相关事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调剂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复试时间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六、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如同一专业中的全部考生和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前14天均在昆明,云南健康码为绿码,可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复试前需进行深入调研,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经疫情防控办公室认可。
七、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二级招生单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核查考生身份,按照《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前考生须按照《昆明医科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缴费步骤》完成网上交费 (缴纳复试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八、复试内容及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科研和实践能力、外语水平和能力测试。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按有关要求给出考生复试成绩和明确的复试结论,并及时告知考生。
3.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记录。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考生考试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 复试占40%。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专业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于5月10日前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考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 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公开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调剂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933616
昆明医科大学监察审计处电话:0871-65922981
十三、应急处置
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昆医大〔2015〕77 号)《昆明医科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分工作组专项工作方案和制度(修订)》(昆医大〔2020〕100 号)执行。
十四、其他
1. 对于不具备远程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前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昆明医科大学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与所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学校将与有关单位协调,对考生进行帮扶。
2.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定向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3.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平安考试。
4.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