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昆明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拟录取考生办理“定向就业”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
(二)拟与现工作单位办理“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需办理的考生请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yjs8000.kmmu.edu.cn/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下载《昆明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A3纸打印),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协议书。
(二)《昆明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五份,均须签章为原件。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除提交《昆明医科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外,还需同时提交一份户口册本人页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邮寄方式和地址
(一)邮寄方式:考生须于2023年4月28日前以“EMS”形式将有关材料寄回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若选择其它快递方式寄发,邮件丢失或无法寄达,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邮寄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650500
收件人: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5933616
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后期不再接受就业方式更改的申请。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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