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下达了《关于做好选树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工作的方案》及《关于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王克昌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022级新生(含博士和硕士)不在推荐范围。优秀学生原则上获“2021-2022学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获“2021-2022学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二)评选名额:优秀学生5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推荐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掌握事物发展规律,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名列前茅,有学术研究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恪守公德、为人友善、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5)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优秀学生”的标准要求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学生会、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韧不拔、甘于吃苦、勇于担当,积极组织、带头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真正做到严于律己、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3、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
“大学生年度人物”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由学校初评、推荐候选人。已当选过“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评本市“大学生年度人物”,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本市“大学生年度人物”。
(四)评审认定与奖学金发放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同时授予“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每生发放奖学金8000元,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学生同时授予“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突出贡献奖,每生发放奖学金2000元。
二、王克昌奖学金
(一)评定范围和奖学金设置
1、评审范围: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原则上应获得2021-2022学年度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2、奖学金设置:“王克昌奖学金”设特等奖和单项奖,单项奖包括优秀道德风尚奖、学习优秀奖、文化科技创新奖和突出贡献奖。特等奖每生发放奖学金8000元,发放对象为被认定为本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高校学生;单项奖发放对象为各高校推荐的学生及被认定为本年度“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学生,每生发放奖学金2000元。
(二)评选名额:2名。
(三)推荐条件
1、特等奖推荐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方面成绩突出,被认定为“大学生年度人物”。
2、单项奖推荐条件
(1)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学习优秀奖:综合学业(包括选修课)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前列者。
(3)文化科技创新奖:1、在学年内曾经参加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本人为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成果必须有证明)。2、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市、校级奖项者(此奖项以研究生为主)。
(4)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关于评选工作的说明
1、符合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王克昌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每生限报一项;其中申报本年度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申报以上三类奖项;
2、申报材料中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竞赛奖励、荣誉称号等有关成果应为所在研究生阶段取得,同时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医科大学XX学(医)院、研究所、系、实验室等,导师或导师组成员应为通讯作者。选拔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研究生所提交的成果,天津医科大学必须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之一;
3、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评定;
4、申请人下载《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后亲笔签字确认,经导师(签字)和培养单位(加盖公章)审核后,与佐证材料一并报至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611室)。
5、申请人报送PDF文件。扫描已签字盖章的《2022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中陈述的各项成果原文+佐证材料,按照顺序制作申请人PDF文件,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学号+培养单位。以主题名为:奖学金申请表+姓名+学号+培养单位,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xsglb@tmu.edu.cn
6、线上线下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3日下午16:00。
联系方式:022-8333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