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获得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的研究生:
为着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和引导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课题,产出更多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根据《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津教科函〔2019〕13号)及《天津医科大学开展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方案》(津医大研院〔2019〕年33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考核工作,及时了解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进展状况、阶段性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结合研究生专业情况,本次中期考核分为基础组(附件1)和临床组(附件2)两组进行,请同学们提前填写中期考核表(附件3)。中期考核暨中期交流会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材料要求由各组负责老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