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数以万计的医护人员在这没有硝烟的战场保护着人民,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医学这个行业,为了更好的提升自己和服务他人,很多人选择了考取研究生,关于医学考研的相关事项就由昭昭医考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排课是研究生选课的基础,排课数据是教学工作量、教学绩效等一系列教学数据的基础,排课工作确定的课程表是当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的基础。为确保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正常有序开展,现将课程教学组织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排课要求
1.研究生课程为学校教学资源的一部分。除公共必修课限定选修外,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应向全体研究生开放选课。排课时可以对教学班的选课人数进行限制,但不得限定选课学生的学科专业方向背景。
2.各单位在排课前应认真核对课程安排是否与培养方案要求一致,防止漏排、错排。排课前应保证所开设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已在系统内发布,教学大纲中应载明课程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方法。教学资料审核不合格课程、未上传教学大纲或大纲不符合要求、关键信息缺失(上课地点、上课时间、课程负责人等)的课程将无法排课。
3.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和课程大纲进行排课,不得跳周次、跳节次编排,连排课程不得从第2节、第6节、第10节起排。
4.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组会、讨论会等研讨指导环节,不得设置为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不符合开课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在10人以下,博士研究生课程选课人数在5人以下)且选课研究生均为任课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绩效不予核算。
5.各单位和课程负责人,应加强课程配套教材审查。如课程配套教材变更,需及时组织教材审查,确保教材符合《兰州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3号)有关规定。
6.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基于课程特征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如任课教师希望采用其他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须经开课单位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有特殊安排的课程排课时须备注明晰。
7.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按照常规线下教学的方式排课。如新学期无法采用常规线下教学的方式开展课程教学,研究生院将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另行部署。
二、工作安排
1.公共课由开课学院负责具体排课工作。根据教学进度安排,2022年春季学期公共政治课(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形势与政策)主要面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设,2021年秋季学期未选课或考核不通过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也可选修。
2.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排课,请各培养单位根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必修课课表及时段(附件2)插空安排专业课,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教学”模块“排课信息维护”栏目下完成排课任务。
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系统排课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并完成系统排课工作,排课结果纸质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模板见附件3)。
4.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时间为1月6日至1月14日,逾期学生选课权限自行关闭。
三、其他说明
1.由于公共教学资源有限,各开课单位要按照“先尽量利用自有教室再借用研究生公用教室”的原则安排上课地点。拟借用观云楼教室的课程,请各培养单位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室借用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贵勤楼B302)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2.拟聘校外人员任课的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应当确认所聘人员符合《兰州大学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填写《兰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外聘任课教师申请表》(见附件5)并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外聘教师管理”功能录入外聘教师信息。
以上就是对“兰州大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的问题的解析,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考内容可关注昭昭医考官网或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