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大研函〔2022〕44号)及各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校内各推荐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确定了2023年推免生名单并上报学校,学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9月21日--10月9日),如有更新则公示期顺延。
如对拟推荐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423室)反映。
备注:学生个人业绩及排名情况见学院公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969340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791-8396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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