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调整,结合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发展的需要,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工作方案
请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前,仔细阅读《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
学位类型 | 第一批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150%) | 调剂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200%) |
学术学位 (1002,1003) | 总分305,英语50 | 总分305,英语50 |
专业学位 (1051,1052) | 总分310,英语50 | 总分310,英语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
总分310,英语50,OSCE考核不合格 或总分305,英语55(限调剂学术学位) |
注:
(1)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
(2)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按总分310,英语50复试和调剂;学术学位按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3)口腔基础医学按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4)调入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一般应达我校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并且过我校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并且过我校学术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5)调剂复试分数线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而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或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线复试和调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总分280分,单科43分(总分小于100分)进行调剂。
三、拟接收调剂专业
1.我校将于4月5-6日期间根据我校第一批复试录取结果陆续公布拟接收调剂专业信息。拟接收调剂专业(含三级学科)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部分拟接收调剂专业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调剂系统)中有备注“特殊说明”。
2.如本批次调剂未能完成的缺额专业,将结合生源情况调整后陆续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进行分批复试。
四、调剂工作安排及说明
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安排:
(1)基础医学院:
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4月5日8:00起分批次进行;
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
(2)除基础医学院以外:
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4月6日21:00;
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
2.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专业志愿或不选择研究方向均视为无效报名。
3.第一批复试OSCE考核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可申请调剂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4.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填报期间,达到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后,考生可自行修改填报或继续保持原志愿。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志愿填报关闭后再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并剔除无效报名志愿。
5.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6.我校拟定于4月9日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内具体要求为准)进行网上确认复试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在此期间,如考生调剂志愿发生变化,其原填报志愿视为无效报名。
7.我校将于4月12日开始进行调剂复试;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参照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8.我校将于4月13日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OSCE。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仍需进行OSCE;第一批复试OSCE考核成绩在调剂复试中仍然有效,已参加过第一批复试的考生不得重复参加。
9.本批次调剂未能完成的缺额专业,将于4月18日左右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接收调剂考生的网上填报,并于4月19-25日进行分批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