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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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考试及上线情况
2018年,全国共有3081名考生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9人。经初试,达到国家一区复试线的统考考生为1187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
二、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上线考生情况,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另行划定各专业复试线,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招生简章》中按照研究方向公布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划定分数线。
2.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于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现有下达招生规模数的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单独执行,不占用统考考生招生计划。复试线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做好所有复试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笔试、外语听力的考务和评卷等组织。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负责本招生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核、面试工作、预录取工作。
2.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复试;第二阶段为调剂到我校缺额专业的考生复试。
四、一志愿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报到
批次 | 涉及考生 | 报到时间 |
第一批 | 报考004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005药学院、011心理学院、015第三临床医学院(100800中药学、105500药学、105600中药学专业)、023军事医学科学院的考生 | 3月27日9:30-14:00 |
第二批 | 报考001基础医学院、002第一临床医学院、003第二临床医学院、006卫生经济管理学院、007护理学院、008外国语学院、009信息技术学院、010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012中医药文献研究所、013第二附属医院、014第三附属医院、015第三临床医学院(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各专业)、016附属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17苏州附院、018常州附院、019无锡附院、020徐州附属医院、021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022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024附属八一医院、025徐州市中心医院的考生 | 3月30日9:30-14:00 |
2.复试报到地点:
仙林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报到及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和个人简介(专业面试时需提供给专家组);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4)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5)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请在报到时携带相关证明以备查;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时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注: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凡2018年9月1日前不能达到医学本科全日制教育(五年制)或其他普通本科全日制教育(四年制)的国家规定学制年限的在校本科生,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资格。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关于部分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
(2)其他报名限制要求详见2018年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
考生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交由招生单位核查,复印件交由招生单位存档。
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复试,请尽快联系调剂。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采取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专业面试等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考生复试科目:
(二)第二批考生复试科目:
1.笔试
2.临床技能考核
3.面试考核
(三)说明
1.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需携带计算器;
2.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安排表》。
六、体检
校医院负责全体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详见《复试安排表》。
七、一志愿考生录取
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500)+复试成绩(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且不可参与我校调剂:
1.专业面试成绩未能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
2.报考临床专业学位(105开头)的考生临床技能操作成绩未达到60分;
3.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4.体检不合格。
八、调剂工作
1.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100800中药学、105500药学、105600中药学专业)、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部分专业调剂工作提前进行。我校将根据招生工作要求组织拟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具体调剂要求及名单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同一志愿上线考生,报到要求同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决定。
2.其他招生单位调剂信息我校将于4月3日后开放网上调剂系统并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通知,请考生关注。
3.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调剂计划的120%,调剂录取原则同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
4.未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九、关于工作监督
1.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5-85811025,电子邮箱:jiwei@njucm.edu.cn。
十、补充说明
1.参加笔试的考生请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等必要考试工具,不需携带计算器
2.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体格检查费用20元,合计100元整。考生复试期间所有食宿费用自理。
4.复试结束三天内进行导师双选,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及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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