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军委训练管理部、海军及上海市有关硕士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研究,我校已确定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复试分数线和名单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国家和军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超过130%及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我校已公布无军籍地方复试分数线,军队在职干部复试分数线和上线名单(地方、军队)请见附件,军校应届生已按照《2021年军校应届本科生录研选报复试专业和导师方案》组织落实,具体复试名单由复试院系进行公布。
二、军队考生资格审核
军队考生(军队在职干部、委任制文职、军校应届生、国防生)还需准备审核盖章的《军队研究生招生复试审查表》(相关说明及表格下载请登陆我校强军网网站,登陆路径:军委机关网-强军导航-海军军医大学)、《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上述材料需EMS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地址:上海市政通路41号6号楼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电话:021-81870842)。
三、复试内容和权重
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心理测试,其中综合面试包括英语能力20分(口语与听力、专业英语)、专业综合40分、综合素质能力40分(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测试等。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按30%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办法: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心理测试由复试院系确定时间在复试前在线进行。复试院系可针对远程复试和学科专业的特点,合理调整复试内容,制定复试成绩构成,报批后提前对考生公布。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由复试院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内容,具体要求由复试院系确定。
各复试院系将按照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和各复试小组相应学科的招生指标,从到低分,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入围预录取对象,并安排导师面签(可电话或视频)。导师以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面试情况,按照招生指标确定预录对象。
军队考生入学复查复试时统一组织体检。无军籍地方考生由相关院系在复试前审核考生提交的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以上医院)。被录取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体检标准,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一)军队计划。资格审核材料和相关调剂信息请见我校强军网网站(登陆路径:军委机关网-强军导航-海军军医大学),并按照请按照时间节点(4月17日前)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调剂申请。根据军委训练管理部通知,初试成绩达到军委训练管理部初试基本线、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可登录“军队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军网网址:http://27.132.15.203/zhaosheng,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姓名拼音)参加军队院校间生源调剂。
(二)地方计划。原则上不接收考生调剂。确因一志愿报考考生放弃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而缺额的指标调整给基础医学院使用。地方计划缺额指标调剂信息、要求及复试通知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网站公布。
四、复试时间和安排
时间 | 地点 | 任务 | 备注 |
4月17日前 | 复试院系 | 公示相关院系复试安排及学科专业指标 | |
4月17-19日 | 复试院系 | 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 一志愿考生复试,院系通知为准 |
4月21日 | 接收校内调剂的复试院系 | 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 自愿申请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参加 |
4月21日 | 学校研究生招生就业网 军队和研招网调剂系统 | 公布我校接收调剂信息 | 待定,若有则进行 |
4月22日 | 接收校外调剂的复试院系 | 复试小组考核和导师面试 |
我校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以此通知公告为准。
五、接待电话和监督电话
学校考生咨询接待电话(021-81870842)和招生监督电话(021-81870101)。
海军参谋部训练局设置监督电话(010-66969455)和举报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9号-41)。
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3)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