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招生质量,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我校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特制定我校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接收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和人数
院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收推免人数 | 学位类别 |
临床医学院 | 105101 | 内科学 | 2 | 专业学位 |
105108 | 重症医学 | 2 | 专业学位 | |
105109 | 全科医学 | 2 | 专业学位 | |
105111 | 外科学 | 2 | 专业学位 | |
105118 | 麻醉学 | 2 | 专业学位 | |
医学影像学院 | 101000 | 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 2 | 学术学位 |
105123 | 放射影像学 | 2 | 专业学位 | |
眼视光医学院 | 105116 | 眼科学 | 2 | 专业学位 |
中西医临床医学系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2 | 专业学位 |
护理学院 | 105400 | 护理 | 2 | 专业学位 |
口腔医学系 | 105200 | 口腔医学 | 2 | 专业学位 |
公共卫生学院 | 105300 | 公共卫生 | 2 | 专业学位 |
三、基本程序
(一)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申请填报我校。
(二)经学校审核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三)推免生按照学校的通知参加复试
1.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2.复试的基本内容: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应用能力测试、专家小组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含本科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申请者的外语口语等能力考核。
3.复试方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和保证复试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届时会通过各种方式提前通知。
(四)拟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成绩(含本科阶段推免成绩和复试)、结合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以接收到“推免服务系统”的待录取通知为准,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
我校将于每年4-5月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和体检合格并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予以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雷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817-2240136
电子信箱:yzb@nsmc.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www.nsmc.edu.c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