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调剂分为第一轮调剂和第二轮调剂。
第一轮调剂是指报考我部考生初试分数达到报考专业分数线但未能进入一志愿学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在复试前进行的调剂工作。
第二轮调剂是指经过学院复试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在各学院间进行的调剂工作。
调剂原则:
1.根据考生初试分数由高到低分段调剂。
2.考生须符合原报考学院复试基本要求及调入学院复试基本要求。
3.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原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
5.报考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6.生源充足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
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的调剂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