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青岛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
我校2023年可接受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附件1),最终录取专业以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为准。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材料
1.青岛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2.《青岛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3),其中推荐人应在该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3.本科期间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5.如有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申报青岛大学。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复试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即进入我校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五、时间安排
1.各招生学院(学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时间集中在9月下旬-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报名考生亦可拨打各招生学院(学部)联系电话(附件4),确定复试有关事项,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根据教育部要求,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拟录取程序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六、推免生优惠政策
1.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可在第二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专业与硕士录取专业须在同一一级学科内,学制为1+4年(1年硕士+4年博士)。具体报名时间和条件以当年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2.奖助政策(具体标准以我校当年奖助文件规定为准)
(1)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可获得,每生10000元;
(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攻读研究生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20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4)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生5000 元。
(5)竞赛类奖学金。对经学校及各学院(部)批准,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学生,结合竟赛的主办部门、竞赛声誉度、参赛高校情况及实际获奖情况,根据不同竟赛类别和获奖等级给予奖励。
(6)研究生“三助”,学校向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遵循按需设岗、 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优先考虑品学兼优、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的研究生。
(7)社会类奖学金,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的专项资金。
(8)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遇到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资助标准分为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 三等1000元。
(9)勤工助学,用于支付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报酬,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优先推荐进行校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七、其他
1.申请人务必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时间进程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微信平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