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专业
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接收全日制推免生,具体招收专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
二、招收人数
三、招收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五)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四、招收程序
(一)报名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审核
各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
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各学院按要求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我校接收推免生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具体复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2.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共100分,其中:
(1)专业知识面试(65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学研究及创新潜能;人文素养、精神面貌、仪表仪态、表达能力等。
(2)外语听力、口语(35分)。
3.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所在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各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四)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录取
1.名单确定
(1)各学院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有关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保留入学资格推免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五)推免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本简章由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名称:青海大学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大路251号
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