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要求,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在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做好疫情防控与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复试时间和安排
1. 复试时间:3 月 20 日~4 月 3 日
第一阶段:3 月 20 日-3 月 24 日(第一志愿复试)
第二阶段:3 月 28 日-4 月 3 日(调剂复试)
2. 复试名单: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初试成绩达线人数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差额复试的考生名单。
3. 复试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复试要求组织复试,考生也可根据医学院研究生分院网站中“招生院所”栏内公布的电话、邮箱,咨询相关事宜。
4. 考生材料验查要求:考生在接到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后,须准备好以下书面材料。所持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者不予以复试。须准备好的材料包括以下:
1 本人二代身份证;
2 准考证;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校的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及修过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外语成绩或水平证明等,并按规定参加加试);
4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
以上证件均须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复印件复试前上交培养单位管理部门或复试小组,原件随时校验。
5. 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
二、复试内容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科学选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制定具体复试方案,确定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个方面。复试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如下:
1. 笔试( 35 分)
(1)专业外语(15 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
(2)专业综合知识(20 分)。主要是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2. 面试(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55 分,其他专业 65 分)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 分)。主要测试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进行交流的能力,测试考生的英语表达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职业精神。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 25 分,其他专业 35 分)。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等方面。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还需考查临床病例分析能力。
3.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仅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 分)
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还需考核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能力。考核要求参照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本科阶段实习大纲,考核内容包括读片(X 线片和心电图阅读)、基本技能操作等。
三、调剂复试
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条件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可按要求调剂至相应学科的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第一志愿报考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至相应学科的学术学位。
考生可于 3 月 25 日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上发布的调剂信息和方法填报调剂志愿。
四、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为 200 分) = 初试折算分(初试成绩×0.2)+复试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列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向考生公布。录取信息包括:考生录取的专业名称、录取类别、学位类型,培养单位在确定录取信息申报后,不再修改。
五、录取结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严格、科学的复试和审核,并根据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拟录取名单信息,并上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正式录取名单将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六、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55/2553.htm
七、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846590 转 776248
电子信箱:yzb@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 227 号东1 楼315 室
八、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21-63846590 转 776298
电子信箱:jw@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 227 号东2 楼908 室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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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西医考研知识点导图-呼吸系统-肺硅沉着病-鼻咽癌.pdf
2015年西医考研试题(考生回忆)(昭昭医考最新整理).pdf
2016年西医考研试题(考生回忆)(昭昭医考最新整理).pdf
2017年西医考研试题(考生回忆)(昭昭医考最新整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