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公告是学校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制定的复试指导方案,包含复试流程、复试内容、复试费用等重要内容,是应往届考生们都必看的信息之一,因此小昭为同学们收集整理了“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供同学们参考。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 部和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 制定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稳中求进、内涵发展,确保招生录取工作 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 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 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 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 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 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 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健全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决策处置重 大问题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总体方案,组织、 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各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汇总审核 拟录取材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受理、调查对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 面答复;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与监督复试保密工作。
2. 学校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各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情况。
3.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培训复试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各学院同时要成 立本单位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 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4.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 科学选拔人才、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口试、 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核等)和试题。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至少由 5 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其中至少 3 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设组长 1 名,同时至少要配备 1 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 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可以平行地组织若干个复试专家组,同一学科 专业各复试专家组的复试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 应统一。复试专家组是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三、关于复试
1. 复试人选的确定
(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教育部《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见附件一) 及我校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表 1)的考生名单等 材料分别发至各学院,下达招生计划(含推免生、专项计划、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招生人数等)。
表 1 我校各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项计划名称 | 报考学科 | 单科成绩 | 总分 |
援藏计划 | 500 分 | ≥210 分 | |
300 分 | ≥126 分 |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500 分 | ≥220 分 | |
300 分 | ≥132 分 | ||
单独考试 | 500 分 | ≥30 分(=100 分) | ≥245 分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500 分 | ≥245 分 | |
300 分 | ≥147 分 |
(2) 第一志愿报考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专业,可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 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为目标,适当提高本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但必须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适度扩 大差额复试比例;各学院只可按照招生简章中所列的招生学科专业确定复 试分数线,不得按照研究方向或其他类别确定复试分数线;提高后的复试 分数线方案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除初试成绩要求以外,各学科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 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有违公平的规定。
同一学院同一学科(类别、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 同的分数线,工商管理硕士和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划定相同的分数线。
(3) 我校各学科专业对于初试成绩不符合国家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均不 进行破格复试。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 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分。
符合上述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前(逾期不予办 理)向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政策进行认 真审核。
2. 复试的基本要求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学科专业或 者同一类型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相同内容和方式的复试。
已经通过复试的推免生且所在招生学科专业同意不再复试的可以不复试,但所在招生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再次复试的由所在学院通知其参加复试。 推免生再次复试成绩仅作为水平评价,不作为录取依据。
(2) 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须有相应的办法和细则,并 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专家组之间要 确保复试的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确保公平、 公正。
(3)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均系国家 机密级材料,各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保密材料管理规定做好相 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 复试过程中面试(口试)要做好详细记录(见附件四,由研招办统 一印制),并全程录音录像。复试专家组须认真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 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考试提纲、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录音 录像等材料至少要在各学院封存 2 年以备查。各学院及各复试小组要精心 准备面试(口试)的人员、场地、设施等,要充分展示我校的“双严”传 统和优良的精神风貌,确保面试(口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5) 对于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 2 门与报考专 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时间为 3 小时,每科成绩为 100 分,不及格(低于 60 分)者不能 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 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 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由我校相关学院决定,在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 确。
相关学院须将加试成绩及时通知考生,并将加试科目试卷及答卷至少 保存 2 年以备查。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时须将加试信息(见附件五)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 报考“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援藏计划”、“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的考生及调剂的考生,须与其他统考 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7)由各学院及时将复试成绩、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3. 复试内容
复试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 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 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考核 的方式可采取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 生面谈,直接了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表现,还可采取“函 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 表现等材料(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全面 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 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强化对考生诚 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 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 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 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各 相关学院决定是否予以拟录取。
(2)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 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3) 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 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 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按照教育 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对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加强对考生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 复试的形式
(1)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100 分,非 100 分须换算成100 分进行计算。同一笔试科目必须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场设置要求:
严格按照最多安排 30 名考生设置一个考场进行笔试,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相邻两张桌之间应相隔 80 厘米以上;每个考场至少配备 2 名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作为监考老师,并在考前进行深入细致的培训, 确保监考人员履责到位;参与笔试考试的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员全程均严禁 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相机、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要确保笔试公 平公正和平稳顺利。
(2)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00 分,非 100 分须换算成 100 分进行计算。
(3) 面试(口试):针对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社会 实践、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外语能力、创新能力、特殊才能等方面进行 考察;每生面试(口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口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100 分,非 100 分须换算成 100 分进行 计算。
各学科专业在复试过程中要加强对考生外语能力的考核,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至少要进行一次外语笔试或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应至少包括笔试和面试(口试)两部分,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各 学科专业特点增加其他的复试方式,务必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 复试的实施
(1) 制定并公布复试实施细则。各学院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本实施办 法,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群体,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 研究复试的要求、标准、方式、程序及相关科目加试、调剂办法等,制定 本单位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六)。
要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须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招网上提前公布并周知考生,且一 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特殊情况须报学校、四川省和教育部批准方可更改)。
(2) 各学院将本单位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 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稿须经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发至 yzb@swjtu.edu.cn)。研招办将在学校研招网 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学校及各学院学科专业的复试办法。 学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组将安排专人 全程监督、检查、巡视各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并现场做好记录(见附件七)。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组人员监督、检查、巡视或经该小组同意不进行监督、检查、巡视的复试方有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其他相关 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抽查。
(3) 各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研招改革相 关政策、办法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向每位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发放 一份《西南交通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见附件八), 使其明确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 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对不称职的复试人 员要及时更换。
(4) 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 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并通知到每位符合复试要求 的考生。
(5) 考生信息采集及身份验证:对于未在我校考点(代码:5102)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在复试前进行指纹采集(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4 月 7 日每 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30-4:30,地点:九里校区 4 号教学楼(逸 夫馆)4104 室,研招办将向每位完成指纹采集的考生发放一张带有工作人 员签字章的资格审查表,考生须持此表参加相应学院的复试),对于在我校 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必再进行指纹采集;所有未进行指纹采集考生的复 试及拟录取一律无效。各笔试考场和面试小组要逐一核查本组考生的相貌、 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复试信息表中照片等三者的一致性,以防考生替考; 对于有任何疑问的考生,学院要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指纹验证和 身份验证。
(6) 资格审查。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之一,审查工作主要由招生学院负责,审查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九,对于非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均要提交由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主管部门等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非应届考生)或学籍(应届考生)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于弄虚作假和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 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 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 更改。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证件为准,复试不得更改。少数 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关于调剂复试
1. 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科原则上不接收报考外单位考生调剂复试;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或复试后合格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可接收少量考生调剂复试。详细的 调剂学科专业信息由学院在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2. 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A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各学院确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 则上应相同,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专 业,考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考试 科目为数学三的专业不能调剂至考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报考 专业学位类型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学位类型的学科专业(临床医学除 外)。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 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 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 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 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 调剂政策执行。
(6)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 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 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 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 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到我校该 项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50 分(为 500 分)或总分≥160 分(为 300 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各学院确定的相应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 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且符合该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若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 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 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 基本成绩要求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即总分≥300 分,为 100 分的单科≥40 分,超过 100 分的单科≥120 分)。
为确保生源质量,确保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平稳顺利实施,各学 院可在上述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相应的调剂复试要求并在网上公布,但务必要坚持以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 高质量生源的工作原则。
3.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 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 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该系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 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登录。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录取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
4. 调剂程序:
第 一 步 : 相 关 学 院 登 录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公 网 网 址 :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后台管理系统公布接收 调剂复试考生的学科专业和调剂复试缺额等信息,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学 科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含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第一志 愿报考我校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 ,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志愿。
第三步:相关学院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管理系统对申 请调剂复试考生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学习工作经历、学业表现、获奖情况、 实践活动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在调剂申请 志愿解锁后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自行修改调剂申请志愿。
第四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 按相关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第五步:经相关学院复试并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后(附件九的格 式)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六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我校调剂要求对拟录取的调剂考 生进行审核,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取消其资格,对应的招生计划将不再用于所 在学院,同时酌情扣减该学院下一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后则完 成调剂复试及录取。
第八步: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 向拒绝待录取的考生发放确认通 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确认拒绝待录取(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确认 则视为自动确认)。
6. 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2018 年 3 月 23日—4 月 30 日。我校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或各学院网页通知。
7. 因学校招生计划调整,相关学院可再次组织相关学科的调剂复试, 但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要求和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
8. 工作要求
(1)改进调剂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相关学院要进一步强化 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切实改进工作 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加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调剂工作程序。相关学院要以质量为核 心,严格按照国家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自主确定公布的调剂要求 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 必须在各学院复试细则中予以体现。开放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必须提前公 布。
(3)提升调剂工作效率,强化调剂工作监管。充分利用“调剂服务系 统”及时发布调剂复试缺额信息、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尽快反馈受理结果, 方便考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避免盲目报考。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及时在 “调剂服务系统”中答复热点共性问题,安排专人值守电话(联系电话要 在复试细则中予以公布),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准确、完整、 畅通。加强对调剂工作巡查与监督,对于调剂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 问题,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体格检查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意见》(教学[2003]3 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 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 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各招 生学科专业可结合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为方便考生,学 校集中安排的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如下表(考生可选择在我校 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日 期 | 时 间 | 地点 |
3 月 26-4 月 16 日 | 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 犀浦校区校医院 |
体检程序:
第 一 步 : 参 加 复 试 的 考 生 在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yz.swjtu.edu.cn)上下载《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本 次体检只须进行表格中所列的项目,表格中未列项目不做要求) 、填写相 关信息后用 A4 纸(单页)打印一份并粘贴照片。
第二步:选择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的考生在网上交纳体检费(交费办 法及程序详见第六条)。
第三步:考生持打印的网上交费凭据和《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 检查表》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
第四步:体检完成后考生到相应学院参加复试并将加盖医院体检专用 章的《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交至学院。
六、关于复试费用的收取
1. 交费标准:
(1)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 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 规定,参加我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20 元/ 人。
(2) 根据四川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费为 29.6
元/人。
2.交费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 8:00-4 月 16 日 24:00,逾期不再办理。
3. 交费方式: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含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费和 选择在我校医院体检考生的体检费均在网上缴纳,缴纳方式有两种,具体 如下。
(1)微信支付
第一步: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
第二步:点击缴费→马上缴费 第三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 默认用户名为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 111111
第四步:勾选需要交纳的费用项,点击支付,在弹出的界面输入支付 密码,至支付完成。
第五步:登陆网址 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选择缴费历史查询, 在打印订单处打印凭据。
(2)易宝支付 第一步: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网址: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
默认账号:身份证号 密码:初始密码为 111111
第二步:选择支付费用。在“费用支付”——>“费用项列表”中选择 费用项(复试费为必选项、体检费为可选项)。
第三步:支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微信扫码支付或对应的银行进行网 上银行支付。
第四步:打印凭据。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出支付信息打印界面(该 凭据可重复打印,方法为:登录后进入“缴费历史查询”,在“打印订单” 处打印),
PS:只交纳复试费的考生只需打印一份交费凭据(交费总额为 120 元)、同时交纳了复试费和体检费的考生需打印两份交费凭据(交费总额为 149.6元)。
通过方式(1)或(2)缴费完成后,选择在我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持《四川省研究生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我校医院体检,并将其中一份交费凭据 交至校医院;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先交费后持打印的凭据到所在学院参 加复试。
特别注意:
1. 各项费用经网上交费成功则一律不予退还,请不参加复 试或体检的考生切勿交费,否则后果自负。
2. 因数据传递原因,调剂考生 在接到复试通知的次日方可进行网上交费。
复试费均用于复试工作的各项开支,全部由学院支配。复试工作结束 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助按照学校规定划拨至各相关学院。
七、关于拟录取
1. 各学院 2018 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总人数不能突破学校下达的本 单位招生总规模,其中拟录取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能突破学校下 达的本单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规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可调 整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使用,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不得调整 到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使用;全日制招生指标与非全日制招生指标不得相 互调整使用。
对于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招生 简章公布拟招生人数的学科专业不得调减招生计划,对于符合国家分数线 要求或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人数小于招生简章公布拟招生人数的学科专业 可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不能挪用。
2. 推荐免试研究生、单独考试及专项计划拟录取考生不能更改专业。
3. 对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由于各学科专业的特 点、要求不同,且各学科专业的初试、复试科目成绩不具有可比性,若经 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后合格考生的人数大于本省(以教育行政部门的审 批为准)的该项招生计划,则由我校研招办组织对该省所有复试合格考生加试一门英语科目考试,以加试英语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同时,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 10%的汉族考生,招生计划数少于 10 人的,不得招收汉族考生”,若经相关学 科专业复试后合格考生中汉族考生的人数大于我校该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 数的 10%,则由我校研招办组织对所有复试合格汉族考生加试一门英语科 目考试,以加试科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
4. 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 名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 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考生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均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拟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须 取得本科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6. 复试成绩应由笔试、面试(口试)成绩等组成,各项测试为 100分;复试成绩为 100 分,复试各项测试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各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高于或等 于 6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对于是否要求笔试、面试(口试)成绩均不低于 60 分方可录取,由学院自行确定并提前公布。
7. 拟录取总成绩中复试成绩所占权重一般在 30%-50%的范围内,由 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 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拟录取名 单以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总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 60 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8.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9. 各招生学科专业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 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 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0. 各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要按照附件十的格式(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信息按照附件五的格式)连同附件十一的统计表一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纸质稿须经本单位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电子稿发至 yzb@swjtu.edu.cn)。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 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录取考生姓名、考生编 号、拟录取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拟录取总成绩等 A,并对专项计 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及调剂录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期 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
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研招办汇总各学院拟 录取数据后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公开平台”(网址 http://yz.chsi.com.cn/zsgs)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 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 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 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 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11. 学院须及时将拟录取结果通知考生。
12.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要及时确定其导师,且对于校外兼职导师,相应 学院必须配备一内导师作为合作导师。
13. 对于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各 相关学院不得再进行补录;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核 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14. 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单独考试和少民骨 干计划只能录取为定向类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 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见附件十二,由研招办 统一印制)一式四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定向单位留存、另外 两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5.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 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16.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我校预计于 2018 年 6 月底向正式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7.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日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3 月 23 日 | 召开学校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会议,安排部 |
2 |
3 月 30 日前 | 各学院制定本单位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 |
3 | 4 月 16 日前 | 各学院根据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含符合要求的申请调剂复试 |
4 |
4 月 19 日前 | 各学院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 |
九、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 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充分发挥领导小 组在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 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渎职、徇私 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 姑息,且扣减相关学院下一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切实维护招生录取 公平公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 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进行再监督。学校设立 2018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yzb@swjtu.edu.cn,jwbgs@swjtu.edu.cn(仅受理违纪违规举 报)
举报电话:028-66367136、66366444
举报平台:学校主页 http://www.swjtu.edu.cn 中“监督举报平台”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研招办、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 邮政编码:611756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拟录取 工作办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 部门及其通讯地址,保证考生举报、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 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 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并按《信 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十、违规处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 百八十四条规定:(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4)代替他人 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 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 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 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 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 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 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 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乱 收费行为,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 各学院要按本实施办法中各项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做好 2018 年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要确保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得随意调整; 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要 迅速按照预案进行处置。
2. 各学院在组织本单位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犀浦校区综合楼 231,电话:66367136、66367560)。
3. 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应的考核与服务工作。
4. 由学院向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见附件十三), 档案接收单位为西南交通大学档案馆。
5. 录取工作结束后有关考生的材料归档: 每名考生必备的材料:①复试表(须明确录取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②体检表;③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考生自述材料(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 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各相关学院须将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本人的
《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 议书》(一式三份)收齐后一并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 附件五、附件十操作说明:
(1) 在附件十所示的拟录取名单中,各学院只需删除未录取第一志愿报 考考生,并添加调剂考生和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代码、拟录取专 业名称、复试成绩、总成绩、导师姓名、录取类别、定向委培单位、备注 等信息即可。
(2) 数据填写请不要留空格,并务必使用半角字符。
(3) 须重新输入序号,便于统计,务必要确保拟录取名单准确无误。
(4) 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可查阅我校 2018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一定不能有误,否则无法上报。
(5) 录取类别对应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填写。
(6) “备注”栏内须对应填写“单独考试”、“少民骨干”、合作导师姓 名等需要说明的信息。
(7) 所有项目填写完整后,请将电子稿发至 yzb@swjtu.edu.cn,同时打 印一份,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招办。
8.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以上就是“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全部内容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医学考研复试及备考方法内容,请点击昭昭官网客服进行咨询,或者关注公众号“昭昭医考官方”体验更多课程,小昭祝大家备考顺利,。